磐安新城区管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
一、磐安新城区管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县委指示、决议;领导新城区的全面工作,保证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研究讨论、决定新城区经济建设、行政管理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组织实施新城区范围内地政规划、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新城区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仅包括管委会本级预算。
二、新城区管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城区管委会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由于2018年财政体制结算方案尚未出台,预算资金由县财政预留,新城区管委会2018年预算收入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新城区管委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574.66万元。
(二)关于新城区管委会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新城区管委会2018年收入预算57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66万元,占100%。
(三)关于新城区管委会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城区管委会2018年支出预算574.66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1.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1万元、农林水支出7.89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22.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1.75万元。
(四)关于新城区管委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新城区管委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4.6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6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1.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1万元、农林水支出7.89万元。
(五)关于新城区管委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新城区管委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4.6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2966.08万元,由于2018年财政体制结算方案尚未出台,预算资金由县财政预留。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01.45万元,占87.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5.31万元,占11.36%;农林水支出(类)7.89万元,占1.37%。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务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501.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持(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46.6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持(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18.6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事务7.8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支出。
(六)关于新城区管委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城区管委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4.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1.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新城区管委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新城区管委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098.07万元,由于2018年财政体制结算方案尚未出台,预算资金由县财政预留。
(八)关于新城区管委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 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主要用于接待投资客商等支出。减少的原因为招待支出的逐年压缩。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新城区管委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75万元。
2.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新城区管委会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城区管委会共有车辆0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三、名词解释
2018年新城区管委会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为0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务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持(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持(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得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