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磐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 panan.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7年,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守生命红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着重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事故防控,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努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中心、大队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审核,保证了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主要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磐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门户网站公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分为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权力、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应急管理、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10个大项16个子项,并将相关内容进行及时的更新,目的是更好地及时、准确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另外,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将政务公开、信息动态、专项工作、教育培训、安全知识、应急管理、处罚结果、事故调查报告、资料下载、法规标准等内容分别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增强了机关以法行政的透明度,而且进一步密切了干部群众关系,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素质,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体现在:一是思想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有待提高,存在信息发布量较少的问题。三是信息公开程序和形式还不够规范,公开工作的操作能力需要提高,不同信息的发布格式的一致性还不够,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阶段,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重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局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精神的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信息公开评议,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及时更新各类信息,有针对性地公开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开展经常性的自查和监督检查,促使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全面化,努力将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