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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档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7-09-08 09:53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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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档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磐安县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档案业务标准、技术规范,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2.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档案法>办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依法负责档案相关行政许可审批。
  3.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县范围内的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
  4. 接收、征集、整理县级范围内的重要档案和社会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档案资料;集中统一管理县级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保管和利用档案,推进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和档案信息化。
  5.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纂、公布、出版档案资料,充分发挥档案馆“两基地一中心”(档案资料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信息服务中心)的作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6. 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档案学术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
  7. 制定档案工作者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档案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只包含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

(一)收入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70.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88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磐安县档案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259.4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0.0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9.40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使用情况无。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安排公务接待费决算0.3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80.2%。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33人次,共0.325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时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档案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4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88.57万元,上升51.8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和统计口径发生变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档案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档案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档案局的项目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磐安县档案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