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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7277559109857/2017-5711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文件字号: | 磐政〔2017〕14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磐安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9-06 |
统一编号: | GPAD00-2017-0010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磐安县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6日
磐安县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金华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建设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15〕145号)和《金华市社会保障·市民卡项目县(市)推广实施指导意见》(金政办发〔2016〕1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效率,方便市民生活,现就推进我县社会保障·市民卡(以下简称市民卡)工程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推、统一规划、资源整合、市场运作”,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力争用二年时间建成集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小额支付、金融借记等功能于一体的市民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市民卡的一卡多用和通用,提升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
(二)建设原则
1.标准统一。坚持全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市民卡项目建设。磐安县市民卡采用金华市本级相同的卡结构设计。
2.平台共建。磐安市民卡建设将充分利用金华市本级已经建设的核心信息系统和管理服务平台。根据管理和业务需要,建设必备的数据交换平台和应用服务体系。
3.数据共享。磐安市民卡本地建设的基础数据和交易数据,应根据访问权限、使用规则,充分与金华市级平台同步,实现与金华市本级以及其他县市的共享。
4.应用互通。磐安市民卡项目建设时,需要满足金华市本级以及其他县(市)市民卡在本地不同应用环境中均能正常使用。
二、功能定位与系统架构
(一)功能定位。遵循全市统一规划,市民卡要体现“一卡多能、使用方便、具有特色、安全可靠”的特点,主要功能如下:
1.社会保障功能。涵盖社会保障相关业务,支持社会保险费缴纳和支付、公共就业服务、培训教育、医疗保险结算、社会化管理等功能,支持卫生健康诊疗“一卡通”,实现智慧医疗就诊凭证、诊金支付和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等应用。
2.公共服务功能。整合相关部门(单位)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市民卡的通用身份认证和办事凭证功能,为市民提供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一卡通”服务,支持公积金、民政、医疗卫生、图书馆、全民健身、校讯通等公共服务应用。
3.小额支付功能。在取得非金融支付业务许可的情况下,实现公交、出租、公共自行车、公共停车、加油、商超购物、农贸市场、餐饮、景点门票、健身娱乐等广泛商业服务的小额支付。同时支持手机支付和网上账户管理等应用。
4.金融支付功能。具有合作银行借记卡功能,支持存取款、消费、转账、圈存、闪付等个人金融服务功能,方便市民养老金、政府补贴等相关费用补助的发放使用。
(二)系统架构。市民卡项目主要由“一卡、两网、三库、四平台”架构而成。
1.“一卡”:指市民卡。市民卡分为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符合人社部标准的接触式“社保芯片”、符合住建部“城市一卡通”标准的非接触式芯片组成,其中接触式芯片同时集成金融IC卡功能。市民卡主卡实行实名制,一人一卡,使用对象仅限于磐安县本地户籍人口及在县内参加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医保等人员。副卡是不含社保功能的消费类用卡,使用对象为全体市民及外来流动人口,采取卡片式副卡和手机市民卡等各类衍生卡共存的模式。
市民卡发行后,各部门(单位)不再发行类似功能的卡,已发行的要逐步取消,原则上设置二年过渡期,过渡期后统一纳入市民卡发行管理和服务体系。
关于市民卡和社保卡的衔接:向全体市民发放预置社保功能的市民卡,由持卡市民本人自行选择是否启用市民卡社保功能,市民卡社保功能启用后,原社保卡的社保功能停止使用。
2.“两网”:指内外网,部门间数据传输共享使用内网,对外公共服务应用使用外网。
3.“三库”:指基础信息资源库、业务信息资源库、账务数据库。
4.“四平台”:指信息交换、卡业务管理、支付结算管理和综合服务等平台。建设内容包括所需的各种系统软件开发及网络设备、主机、存储、服务终端、卡具、信息安全保障设施等在内的硬件设施建设;新建市民卡管理系统;推进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诊疗、公交出租车乘坐、自行车租赁、停车缴费、民政救助、教育管理、图书借阅、景点游览和金融支付等信息系统和读卡机具的改造升级。
三、机构设置和相应职责
(一)磐安县市民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磐安县市民卡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机制;协调、解决市民卡工程建设重大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责任分工附后)。
(二)磐安县市民卡管理中心:设在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协调市民卡相关基础信息的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制定市民卡管理办法,组织和指导市民卡的发行管理、监督等工作。
(三)金华市市民卡服务有限公司磐安县分公司:由金华市市民卡服务公司在磐安设立分公司。接受市民卡管理中心的监督、指导,负责市民卡相关工程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负责本地市民卡申请受理、制发等业务管理、结算和综合服务工作,拓展磐安本地应用的开发、推广,建立和保障市民卡服务体系,负责市民卡业务的持续运营。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3月—2017年9月)。成立市民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市民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组建市民卡管理中心。
(二)系统规划(设计)阶段(2017年7月—2017年9月)设计市民卡的主要应用和推进步骤,为项目建设提供依据。同期设立市民卡服务分公司。
(三)系统实施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1月)。落实市民卡数据交换平台建设,进行各部门的信息系统对接、共享、交换;共建部门完成市民卡应用的系统改造,实现社保、医疗、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基本应用;建设市民卡服务体系,发放首期市民卡。
(四)推广应用阶段(2017年11月—2018年12月)。覆盖全县发卡人群,增加市民卡应用场景,完善市民卡服务体系,深化市民卡运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市民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经商局),陈金龙任办公室主任,周方健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各自责任分工和市民卡工程的建设进度要求,完成本部门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积极推动市民卡业务在本系统内的推广应用。
(二)强化资金保障。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指导下,金华市市民卡服务公司磐安县分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资金、运维资金以及今后我县本地特色功能开发费用的筹措,所有费用由项目合作银行按发卡比例分摊。项目建设资金主要包括磐安市民卡系统建设以及各应用接入部门涉及的系统改造、机具布设费用。运维资金指前4年市民卡公司运营所需的费用。
(二)完善政策扶持。制定市民卡乘坐公交、停车、景区等优惠政策,为市民提供优惠快捷的政府公共服务、公用事业服务、商业便民服务和银行金融服务。
(三)建立督考机制。市民卡工程建设列入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的年度综合考评,由县督查局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考核。
附件:1. 磐安县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建设责任分工
2. 磐安县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建设推进计划
附件1
磐安县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建设责任分工
市民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市民卡工程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建设原则,协调、解决市民卡工程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市民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民卡工程建设的规划、协调、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市民卡运营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市民卡项目建设验收。
县委宣传部:负责市民卡工程的宣传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市民卡工程的审批,市民卡工程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市民卡补换卡等相关收费的审批工作。
县经商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工程建设工作的具体事宜,研究部署市民卡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
县公安局:负责公安户籍人口信息库与全县市民卡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提供市民卡工程所需的各类数据,推进市民卡在公安系统的应用。
县民政局:负责民政系统信息库与全县市民卡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推进市民卡在民政系统的应用。
县财政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财政地税方面的应用;
县人力社保局:负责人力社保系统信息库与全县市民卡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推进市民卡在人力社保领域的应用。
县建设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住建系统的应用。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
县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库与全县市民卡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推进市民卡在教育系统中的应用。
县卫计局:负责卫计系统信息库与全县市民卡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推进市民卡在卫生系统的应用,实现市民卡在医疗领域的诊金支付应用。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市场交易领域的应用。
县文广新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图书馆等文化领域的应用。
县旅游局:负责旅游系统信息库与全县市民卡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负责推进市民卡在旅游系统的应用。
县体育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体育中心等领域的应用。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公共停车场等领域的应用。
县机关事务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全县机关事务管理系统的应用。
县8890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与市8890市民卡业务的对接,接受市民卡业务咨询服务、生活求助和效能投诉。
县供电公司:负责电力综合管理系统的改造,推进市民卡在用电缴费、查询等业务方面的应用。
人行磐安县支行:加强对市民卡支付业务指导、管理。
县合作银行:负责市民卡申领、挂失和补换卡服务;推进银行服务终端改造,支持市民卡在银行服务终端上的应用。
其他市民卡应用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和业务范围为市民卡在数据采集、卡发放、信息系统改造以及业务推广方面提供有力支持。各通信运营商、华数公司做好市民卡工程的通信网络保障和技术支撑,协助市民卡服务终端建设;负责推进拓展手机市民卡应用。
附件2
磐安县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建设推进计划
阶段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前期准备 阶段 (2017年3月—8月) | 1 | 制订《县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 8月 | 县经商局 | 县人力社保局 |
2 | 成立县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 8月 | 县府办 | 各有关单位 | |
3 | 组建县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 | 9月 | 县人力社保局 | 县编委办、县经商局、县财政局 | |
系统规划 (设计) 和实施阶段 (2017年7月—11月) 系统规划 (设计) 和实施阶段 (2017年7月—11月) | 4 | 确定市民卡合作银行 | 8月 | 领导小组 | |
5 | 设立金华市民卡服务公司磐安分公司 | 7月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金华市市民卡服务公司 | |
6 | 印发《县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办法》 | 9月 | 市民卡管理中心 | 县经商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发改局 | |
7 | 制订人口数据库等信息系统和市民卡平台对接方案 | 9—10月 | 县公安局 | 市民卡管理中心、市民卡服务分公司、合作银行 | |
8 | 规划、建设市民卡服务大厅及相关配套工作 | 7月—9月 | 市民卡服务分公司 | 县供电公司 | |
9 | 市民卡服务设备安装调试 | 10月—11月 | 市民卡服务分公司 | 县人力社保局、合作银行 | |
10 | 共建部门完成市民卡应用系统接口的改造 | 10月—11月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各有关部门 | |
11 | 建设市民卡服务网点 | 10月 | 市民卡服务分公司 | 市民卡服务分公司、合作银行 | |
12 | 完成《县社会保障·市民卡首发卡方案》制订 | 10月 | 市民卡服务分公司 | 领导小组办公室、卡管理中心、人行磐安县支行、合作银行 | |
13 | 市民卡首批信息采集、检验、批量制卡 | 9月—10月 | 市民卡服务分公司 | 县人力社保局、卡管理中心、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合作银行 | |
14 | 发放首期市民卡 | 11月—12月 | 市民卡服务分公司 | 领导小组办公室、卡管理中心、合作银行 | |
推广应用 阶段 (2018年12月) | 15 | 覆盖全县发卡人群,增加市民卡应用场景,完善市民卡服务体系,深化市民卡运营 | 2018年 1—12月 | 市民卡服务分公司 | 领导小组办公室、卡管理中心、合作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