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43486582D/-0000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7-09-07 |
磐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县级部门
决算报表批复及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县2016年度县级部门决算报表(以下简称决算报表)批复及公开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报表批复
县人大常委会已于
1. 批复对象:决算报表编报部门(单位)。
2. 批复内容:部门决算的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财政性资金年度收支余执行情况。
3. 批复表式:《2016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表》、《2016年度支出决算总表》及批复文档。
4. 批复主体:财政局各归口业务科室。
二、决算报表公开
1. 公开主体:按照“谁编报,谁公开”的原则,部门决算公开主体为负责编报部门决算信息的部门(单位)。
2. 公开时间: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后二十日内。
3. 公开形式:在中国磐安网站上公开。
4. 公开格式:各部门(单位)可在协同办公系统下载部门决算报表最新数据,装入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软件后,公开的表格(共10张表:公开01表、公开02-1表、公开02-2表、公开03-1表、公开03-2表、公开04表、公开05表、公开06表、公开07表、公开08表)和公开文档,数据可自动取数;对部门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应作出说明。
三、有关要求
部门决算报表全面系统地反映了预算单位全年的财务状况,有利于政府、财政和单位负责人了解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现状,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部门决算报表的编审、批复及公开等相关工作,不断提高部门决算报表质量。
各部门(单位)在实施决算报表批复及公开工作中碰到问题,请及时与县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联系,县财政局将及时帮助解决。
磐安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