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60224/-0000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7-09-06 |
一、磐安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确保全县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圆满完成。
2. 掌握、分析、研究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及全县社会治安的情况,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指挥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并直接参与全县反恐怖工作。
3. 负责我县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察,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邪教组织、黑社会组织进行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4. 负责侦查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和缉毒、反走私工作;协助外地公安机关办案。
5. 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协调和查处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指挥公安巡特警队伍参与处突防暴工作并开展警务技能训练和街面巡逻防控工作。
6. 负责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工作;管理涉外宾馆,查处涉外案件。
7. 主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8. 负责全县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和业务培训。领导公安消防队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它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9. 指导和依法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列管内部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 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及参与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参与网络监控、网络技术侦察和网络犯罪侦查工作。
11. 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2. 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和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办少教、妇教、强制戒毒等案件。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管制、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做好监督、考察管理工作。
13. 组织实施对来磐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保卫工作。
14. 组织开展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息通信勤务保障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组织指导;负责全县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
15. 管理和落实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和基本建设等警务保障工作。
16. 协助金华市武警支队和消防支队抓好驻磐武警、消防部队的建设。
17. 负责管理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开展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党务工作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评优创模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公安民警学历教育、在职训练、警察体育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外宣传和涉警舆论引导工作。
18.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监督;负责组织、维护全局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查处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开展公安内部审计工作。
19. 加强组织、指导公安“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的职责。
20.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访工作,受理、督办、复查群众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问题。
21. 负责对森林公安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工作。
22. 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磐安县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磐安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磐安县公安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8507.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97.27万元,占总收入83.43%,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04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40.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占总收入82.76%;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0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0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56.6万元,占总收入 0.6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占总收入0%。上年结转收入1409.9万元,占总收16.57%。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磐安县公安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8035.8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4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527.76 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其他支出3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969.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62.82万元,项目支出303.9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34.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01.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磐安县公安局2016年年初预算为5848.11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4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9%。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的追加。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万元,占0.71%;公共安全(类)支出6524.12万元,占92.6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3.55万元,占6.16%;其他(类)支出33万元,占0.47%。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055.11万元,2016年决算为504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的追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907万元,2016年决算为197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考虑到上年结转数,降低预算安排。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50万元,2016年决算为4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按项目实际工程量结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60万元,2016年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4万元,2016年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0万元,2016年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30万元,2016年决算为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99万元,2016年决算为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万元,2016年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58.95万元,2016年决算为28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28.05万元,2016年决算为14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3万元,2016年决算为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县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30.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6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2661.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1.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2.21%。主要用于工作来往人员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26批次,1855人次,共 11.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55.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97.1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3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7.85万元,主要用于处警、办案、公务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各基层派出所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2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数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磐安县公安局本级及各基层派出所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3.0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3.58万元,增长10.79%,主要原因是机房用电量增加、业务宣传资料印刷支出增多。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磐安县公安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0.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5.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安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5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磐安县公安局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351.74万元,实际支出279.64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良好。
其中,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社会治安监控系统”项目预算安排172万元,实际支出155.2万元。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治安监控系统建设,完成绩效情况良好。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
1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1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金盾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6.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