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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磐安县 生成日期: 2017-08-30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年-2020年)(磐市监发〔2016〕63号)

发布时间: 2017-08-30 11:0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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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全面深化法治磐安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市场监管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保障“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全面深化法治磐安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创新监管理念、深化改革、服务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食药安全等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进一步提高监管法制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监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丰富。全县市场监管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法律实践能力明显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相关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我县“十三五”规划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市场监管的中心工作,认真规划和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积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监管事业发展。

2.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宣传教育与监管、服务相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行政执法、行政监管、服务指导等市场监管工作中,引导市场监管干部在执法实践中自觉学习、科学运用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努力提升法治素养。

4.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结合全县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和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按需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针对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确定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采取灵活多样、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5.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深入研究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的市场监管事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律,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认真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生动实践,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浙江建设、法治磐安建设重要精神,增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动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位置,深入开展宪法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认真组织参加“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和实际,进一步营造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基本法律知识,不断丰富法律知识积累。系统理解掌握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全面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务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广大群众提高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意识。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学习宣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重点学习宣传新颁布、新修订、新实施的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加强监管执法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商标法、广告法、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条例、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加强食品药品全程监管、保障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大力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市场监管事业相结合,在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以依法行政统揽各项监管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和应对诉讼规范化建设,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和争议;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三、对象和要求

全县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市场监管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人员、市场监管领域相关企业生产经营者和从业者、个体工商户和广大消费者,重点对象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一线干部和青少年。     

(一)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自觉学习宪法和法律,增强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完善和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重大决策法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制度等,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服务发展、加强监管、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要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和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二)切实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执法人员考试考核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要把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及时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普法学法活动,推动学法常态化。定期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保障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深入推进市场监管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工作,提供在行政决策中的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

(三)切实加强各类市场主体及相关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提升各类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按照不同主体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对企业生产经营者、管理人员、相关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群体,针对性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努力培养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增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注重宣传教育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相结合,事前防范与事后处罚相结合,引导经营主体知法、守法、用法,督促经营主体依法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四)切实加强广大消费者和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提高广大消费者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对消费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科学消费,树立遵纪守法观念,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提高依法维权能力。要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针对广大中小学生、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引导青少年成为市场监管义务宣传员和监督员,鼓励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社会监督,达到社会共治的效果。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一是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法治宣传教育制度。领导干部要做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者、推动者,积极参与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带头模范作用;二是加强普法宣讲团建设。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选聘优秀法律人才、专家学者、公职律师充实普法宣讲团队伍,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法律专题宣讲活动,充分发挥宣讲团的示范作用;三是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干部的法治宣传员作用,鼓励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生力军作用;四是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法治建设。鼓励、支持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社会团体、院校和大众传媒等开展灵活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市场监管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要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切实抓好各业务条线普法工作,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二是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征集发布工作,面向社会和公众公布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指导意义的案例,并做好解析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四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制度,拓宽市场监管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的领域和深度,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同时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一是创新工作理念。要注重培育法治信仰和弘扬法治精神,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出发开展宣传,注重针对不用地区不同对象特点实施分类宣传,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创新宣传载体。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电影、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业务,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新颖,更接地气;四是充分利用特殊节日作用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12.4”宪法日等特殊节日和121日至7日的法制宣传周的普法宣传作用,强化法制宣传效果。

五、工作步骤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底前。深入调研、积极筹备,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动员部署,制定普法工作规划。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普法工作自查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对照制定的普法规划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自查总结,并完成考核验收工作。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七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立相应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开展督查工作,认真抓好“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

(二)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制员队伍、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构建较为完备的专业法治宣传队伍体系。注重法律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估,表彰、奖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落实经费保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统筹安排,制定法制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切实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需求,确保“七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