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政府关于推进地方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2017年磐安县“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予以公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实行预算“总额控制,按实结算”;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磐安县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项目 |
2017年预算数 |
比上年预算增减(%) |
合 计 |
3107 |
-14.57 |
1.因公出国(境)费 |
70 |
133.33 |
2.公务接待费 |
1998 |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039 |
-35.43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1039 |
-34.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