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度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
转化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磐政〔2016〕112号)、《磐安县县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磐科〔2016〕25号)的规定,经科技局审定,现将2016年研发费用奖励资金44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科技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不断推进自主创新,提高科技创新绩效。
附件:1、磐安县2016年度研发费用补助清单
磐安县科学技术局 磐安县财政局
2017年4月28日
磐科 〔2017〕13号 关于下达2016年度科技政策兑现资金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