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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新城区管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7-03-20 14:43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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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新城区管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

 

一、磐安新城区管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县委指示、决议;领导新城区的全面工作,保证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研究讨论、决定新城区经济建设、行政管理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组织实施新城区范围内地政规划、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新城区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仅包括管委会本级预算。

二、新城区管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城区管委会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城区管委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新城区管委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9346.37万元。

(二)关于新城区管委会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新城区管委会2017年收入预算934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6.37万元,占26.7%;政府性基金收入6850万元,占73.3%
  (三)关于新城区管委会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城区管委会2017年支出预算 9346.3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9.9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343.6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60.4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2.28万元,项目支出8843.60万元。

(四)关于新城区管委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新城区管委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346.3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6.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685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9.9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343.60万元。

关于新城区管委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新城区管委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96.37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04.86万元,主要是财政体制结算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39.91万元,占17.62%;科学技术支出(类)500万元,占2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2.86万元,占2.52%;城乡社区支出(类)1493.6万元,占59.8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务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439.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事务5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扶持政策奖励。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持(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44.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持(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17.9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事务677.58万元,主要用于银行贷款利息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事务160万元,主要用于新城区环卫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事务656.02万元,主要用于浙八味商铺契税补助和银行贷款利息支出。

    (六)关于新城区管委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城区管委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2.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0.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 42.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新城区管委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新城区管委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850万元,2016年基金收入未列入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685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事务345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事务34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支出。

(八)关于新城区管委会201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3.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7%。主要用于接待投资客商等支出。减少的原因为招待支出的逐年压缩。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2.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新城区管委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新城区管委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新城区管委会共有车辆0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新城区管委会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93.6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务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持(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持(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新城区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