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公共企事业单位 > 投资促进中心 > 财政信息

磐安县招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7-03-18 13:56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一、磐安县招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的综合协调工作。制订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发展战略、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招商引资目标责任的考核督查,指导协调各镇乡、园区、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配合做好招才引智工作。

  3.牵头收集、筛选、整理、汇总全县招商合作项目,发布招商信息,开展投资环境、投资政策、重点招商项目的宣传推介工作。

  4.指导县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块的统筹招商、重大招商活动,决定招商项目的考察工作。负责对招商项目跟踪、督查、统计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全县浙(磐)商回归创业工作。

  6.负责开展国内经济合作交流情况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研究制订我县与外县(市)开展经济合作交流的有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7.负责外县(市)经济合作代表团(组)的来访接待和县领导赴外县(市)开展有关经济合作交流出访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服务工作。

  8.负责协调和处理我县企业向外拓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为外地企事业单位到磐安投资兴业提供必要的联络与服务。

  9.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实施全县“山海协作工程”。

  10.负责区域合作组织和缔结友好城市的联络、合作、协调和服务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招商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招商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招商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招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招商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65.13万元。

  (二)关于招商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招商局2017年收入预算165.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13万元,占100%。

  (三)关于招商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招商局2017年支出预算165.1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1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4.9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17万元,项目支出41万元。

  (四)关于招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招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5.1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1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13万元。

  (五)关于招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招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5.13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3.2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3.48万元,占92.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65万元,占7.0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24.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14.96万元、公用经费5万元、工会经费1.17万元、公车经费3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事务4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蹲点招商引资项目、经济合作交流经费、支持浙(磐)创业创新发展经费、招商引资培训考察经费、招商项目包装及宣传资料印刷费等支出。

  (六)关于招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招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招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招商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招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办、台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6.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88 %。主要用于要用于省、市经合办(招商局)行政机关和兄弟县(市)经合办(招商局)等工作人员来磐公务接待和接待外来客商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市经合办(招商局)行政机关和兄弟县(市)经合办(招商局)来磐公务次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跟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相比不变。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招商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招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招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大型设备 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招商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17年招商局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