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盘峰乡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一号产业”、“五水共治”、新农村乡风革命等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贯彻《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我乡专门成立了由乡长为组长、副乡长为副组长、相关站所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全面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优化机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公众关注的各项相关信息。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全面公开。抓好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热点工作、中心工作的公开。
(三)拓宽渠道,构建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和门户网,及时公布乡域信息。积极主动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各种会议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公布咨询服务电话、举报电话等途径开展咨询服务,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四)加强培训、扩充后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注重培训信息公开工作后备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创造了良好前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6年,我乡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1条。
2.重点公开内容。重点对盘峰乡情况和乡政府下设的职能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能进行了介绍;公开了现任盘峰乡乡乡党政班子主要领导情况和工作分工情况及各乡干部分工情况;就2016年盘峰乡党委、政府文件,工作报告总结,工作动态、财政管理、公告公示、党风廉政、应急管理等情况进行公开。
(二)公开形式
我乡主要采取了互联网公开形式进行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外网公开10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乡已公开的信息均属于主动公开类信息,暂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乡未向乡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截至目前,我乡未接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为使我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我乡决定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要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尤其要抓好政务信息工作部署的落实和年末考核,落实政务信息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的激励、竞争机制,促进信息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
2、逐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紧紧围绕盘峰乡党政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搞好政务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了解党政工作新思路、进展情况、经验和问题,特别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更好地为党政工作服务。同时尽可能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完善更新内容。
3、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密切协作的工作体系,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促进党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盘峰乡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