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度科技统计工作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磐政〔2016〕112号)第二十二条“重视企业科技统计工作”之规定,经研究审定,现将2016年度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统计数前5位及增长幅度前5位和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统计数前5位及增长幅度前5位的10万元奖励资金下达给你们。
该奖励资金可用于财务、统计人员的奖励。请各有关企业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调动财务、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做好日常的数据归集、汇总分析、台账整理等科技统计工作,助推企业科技进步,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2016年度科技统计工作奖励资金清单
磐安县科学技术局 磐安县财政局
2017年10月9 日
磐安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 2017年10月 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