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文联2015年部门决算
一、文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对各团体会员进行组织、联络、协调、指导、服务,通过组织团体会员间的交流活动和协调工作,密切相互联系,向有关方面反映团体会员的情况和要求,承担团体会员需要统筹安排的事宜,负责对所属协会的领导管理。
2.协同各团体会员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和推动文艺工作者努力学习,深入生活,积极开展各种创作和理论艺术活动,交流经验,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水平。对各种优秀创作、表演、艺术研究、文学和其他成果给予奖励和表扬。
3.协同各团体会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发现、扶持和培养文艺人才,不断壮大文艺队伍。
4.密切与省、市以及兄弟县(市)文艺界的广泛联系,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5.沟通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同文艺界之间的民主协商渠道,并与政府文艺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人民团体密切合作,共同繁荣和发展全县文化艺术事业。
6.维护宪法赋予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的权益。在协会会员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7.受县委、县政府委托,对文学艺术组织的社会团体及文学艺术方面的名人、名著的研究性社会团体,进行资格审查、指导和监督。
8.创造条件兴办文化产业和福利事业,帮助协会改善文艺工作者的工作条件。
9.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磐安县文联2015年度部门决算为机关本级决算。
二、磐安县文联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年收入合计 11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10.33万元,上年结转5.46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年支出合计115.7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 115.7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49.81 万元,日常公用公用支出 65.9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事务 72.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交流与合作(项)事务24万元,主要用于会员采风创作交流培训费、文艺期刊《磐安文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费及协会工作考核等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事务18.8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类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07万元,比去年2.94万元减少1.8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3.6%。全年共来客23批次,共招待193人。减少原因是来客减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其他县市文联相互学习交流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无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安排租车等费用2.16万元,比去年2.94万元减少0.7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6.53%。主要用于会员采风创作交流及送文艺下乡等开支。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7.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活动(类)项目支出活动(款)项目支出活动(项):指磐安县文联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