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科技进步 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磐政〔2013〕79号)、《关于印发磐安县创新券实施办法的通知》(磐科〔2015〕8号、磐财教〔2015〕18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2015年各类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专利、创新券等奖励(资助)资金253.4712万元下达给你们。希认真做好科技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不断推进自主创新,提高科技创新绩效。
附件:1、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资金清单
2、授权专利补助清单
磐安县科学技术局 磐安县财政局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