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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350242958L/2022-5656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16-04-27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16-04-27 18:30    来源: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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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卫生计生系统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干部清正、行业清廉、政治清明,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特制订2016年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强基固本、凸显特色、转变作风、全面提升”的思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活动载体,以“美化院容院貌、转变医德医风、提升工作效能、服务广大群众”为活动主题,认真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整治,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为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纵深发展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运行工作机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活动亲自推动;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单位总体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全面考核,真正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对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分析查找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二)加大卫生计生行业监督检查。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卫生事业的发展目标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开展对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计划生育、卫生执法等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以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公共服务和保障水平,提高综合防治能力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要以继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计划生育体系建设要以“二胎”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卫生执法体系建设要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要通过监督检查,促使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有效预防和切实纠正有职不尽责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确保各项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三)认真查纠医疗计生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首先,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监督。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内部审计工作方法,认真做好各单位财务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把单位风险降到最低,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确保各项资金严格按规定使用。其次,严格执行国家卫计委提出的“九不准”规定。通过落实“九不准”规定,践行医疗卫生职业道德,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要以规范开方、用药、检查为重点,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南,建立医院药品动态监测和处方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探索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和费用高的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促进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再次,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行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和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清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涉农资金中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医疗卫生人员廉洁行医的规定》等规章制度,针对在医疗管理体制和机制方面存在的弊端和漏洞,积极探索实践从源头上防控商业贿赂的途径和办法,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法规制度。

    (四)推进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建设。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医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执行党务、政务、院务公开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创新公开的形式,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要抓好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的公开,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各单位医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和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门诊及住院平均费用、单病种费用及医德医风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

    (五)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继续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加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的途径和办法。各医疗机构使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药品必须通过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完成采购。要加强药品和一次性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管,确保“阳光操作”。

    (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各单位要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方针政策、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深刻认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要求和丰富内涵,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规定,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县委、县政府保持同向、同心、同力。各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廉政学习,做到计划周密,内容充实,切实有效。要积极开展“以案说纪”活动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医务人员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七)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整治活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医德医风考核和奖惩,全面建立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和档案制度,将医德医风情况作为医务人员考核、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查纠力度,在推进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公示制度,积极查处医德医风方面突出问题。要引导职工树立爱岗敬业、廉洁行医的职业道德,改进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医患沟通,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打造服务精品,做到“群众满意”。要加强对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管,加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力度,着力解决个别医务人员收 “回扣”、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等问题,促使行风明显好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放在重要位置,与全系统中心工作、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廉政纪律和有关廉政规定,抓好本单位的廉政建设,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尽职尽责,确保年内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二)完善体系,健全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原则,结合工作岗位职责,由单位“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各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

(三)强化考核,落实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中,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与单位年度评优相结合,建立责任分解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为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