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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6583R/2025-5990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16-03-30

磐安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3-30 15:44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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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磐安县交通运输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磐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磐安县环境保护局联系(地址:安文镇北镇街7号,邮编:322300,电话:84665510)。

一.概述

2015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为指导,以行政权力公开和政务公开为抓手,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本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加强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发布实行三级审查制度,先由产生信息的业务科室负责,经办公室专人审查,再由分管领导审签后发布。2015年在磐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更新发布各类信息36条,在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开的各类信息65条,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安全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强化主动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客观,注重实效,有利监督”。我局共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数80条,其中公文类信息20条,政策法规类10条,其他类5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共受理网上依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时间集中、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工作有待加强。三是对下属单位和客运企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不够。

2015年,我局将创新方式,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强化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着力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调整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三是加强检查指导。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和客运企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促使信息公开正常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