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行车秩序管理及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2. 依法开展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 其他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
二、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收入预算103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71.43万元,占65.1%;上年结转收入360万元,占34.9%。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支出预算1031.4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行政运行支出446.01万元,道路交通管理支出585.4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31.2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0.4万元,工会经费支出6.81万元,车辆运行支出80万元,基建项目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非税补助)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行政运行(2040201)446.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管理的基本支出。
2.道路交通管理(2040212)585.42万元,主要用于部分人员支出及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3万元,比上年下降5%。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万元,与上年持平,车均运行费3.33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附表:1.2016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2.2016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6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部门预算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