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政〔2016〕31号
关于成立磐安县玉山镇人民政府食堂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切实改善来客、机关干部职工的伙食质量,经镇班子研究决定成立磐安县玉山镇人民政府食堂,经费独立核算。
负责人:王新民。
玉山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