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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6-12-15

金华市商标发展“十三五”规划(金市监发[2016]136号)

发布时间: 2016-12-15 15:07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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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省、市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全面深化我市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加快推进品牌强市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与发展基础

    (一)发展背景

    当今社会,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和关键。商标,作为创新保护的重要形式,显著推动着创新成果的形成。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充分发挥商标在集聚要素、整合资源、增加产品附加值和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作用,有助于增强市场主体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有助于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对于实现“十三五”期间全市经济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当前,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宏观环境愈加复杂、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强化创新驱动、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业已成为“十三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的共识。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形成技术、品牌、质量、服务的出口核心竞争优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国务院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了《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制定部署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系列举措,大力推进“四换三名”“五大千亿产业”等工程的实施,为“十三五”期间商标品牌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新的发展机遇。

    制定《金华市“十三五”商标发展规划》,是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我市商标品牌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的需要,有助于推进我市商标品牌事业的发展,实现走在前列,共建金华的目标;有助于助推我市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的转型升级,促进产品的市场化、科技化、产业化、品牌化;有助于引导我市民营经济将先发优势转变为持续优势,进一步提高我市在浙江制造、浙江服务中的整体竞争力和活力;有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品牌农业的发展,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有助于金华产品走入国际市场,提高金华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二)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市商标品牌工作以实施商标发展战略为中心,按照“品牌金华”建设的战略部署,围绕商标注册服务、运作管理和监管保护工作,全面完成《金华市“十二五”商标发展规划》各项要求任务,不断探索构建起政府主推、企业主动、部门协作的商标品牌战略推进格局。商标品牌建设成效显著,成绩斐然,面向未来,金华商标正站在品牌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

    1.商标发展机制逐步完善。“十二五”期间,我市出台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金华市区品牌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明确了我市商标品牌发展方向。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著名商标三级培育机制,以及商标战略日趋完善,“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基本形成。

    2.商标注册数量增长迅猛。截止2015年底,我市有效注册商标达到17.5万件,注册商标拥有量排在杭州、温州之后据全省第三,已超过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总量。比“十一五”时期增长101563件,增幅达142.86%。

    3.驰著名商标培育取得突破。“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行政认定驰名商标42件,新增省著名商标141件。截止2015年底,到全市共有行政认定驰名商标59件,浙江省著名商标458件,金华市著名商标977件。

    4.农产品品牌发展迅速。随着“品牌富农”工程的深入,以及“一社一标”“一村一品”“公司(专业合作社)+商标+农户”模式的推行,农产品品牌发展迅速。截止2015年底,全市有农副产品商标10327件,比“十一五”时期增长84.11%,总数列全省第五。有金华火腿、金华两头乌、东阳木雕、磐安云峰等证明商标19件,另有“金华酥饼”商标获国家商标局公告,“金华黄酒”“义乌红糖”“东阳红曲酒”注册申请已受理。

   5.品牌国际化步伐加速。截止2015年底,全市有境外商标注册7184件,列全省第四,比“十一五”时期增长135.77%,商标注册近40个大类,覆盖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此同时,企业纷纷采用贴牌生产、自主品牌出口、海外并购、海外投资设厂等方式,加快国际化步伐。

    6.金华品牌整体形象初步确立。全市拥有各类专业商标品牌基地24个,其中国家级品牌基地1个(永康“中国五金商标品牌基地”),省级品牌基地15个,极大地带动了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金华火腿和汽摩配、义乌日用小商品、永康五金和门业、东阳木雕、兰溪纺织、武义茶叶、磐安中药材、浦江水晶盒挂锁等区域品牌都成为了地方代名词和金名片,出现了区域品牌与产业品牌、企业品牌并齐发展的良好态势。

    7.商标执法保护工作成效明显。“十二五”期间,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市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6220件,占全省案件数量的五分之一,案值9451.68万元,罚没款1.24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37件137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715万余件,没收销毁商标标识300万余件。在 2015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开展的“中国商标金奖”评选中义乌获得商标保护金奖。

    8.商标品牌战略示范深入推进。“十二五”期间,在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示范县(市、区)与示范乡镇(街道)的评价工作中,义乌市被认定为浙江省首批示范县(市、区)、义乌北苑街道被认定为浙江省首批示范乡镇(街道),超人集团等5家企业被认定为浙江省首批商标品牌示范企业。东阳横店等6个乡镇(街道)被认定为金华市示范乡镇(街道),浙江联谊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被认定为金华市商标品牌示范企业。

    9.商标品牌助力经济发展更加强劲。“十二五”期间,商标服务和运用水平显著提升,以商标质押工作为重点的商标品牌运作持续推进,累计近22家企业通过商标质押有效缓解融资难题,涉及商标达22件,参与金融机构达22家,帮助企业获得贷款总额近1.935亿元;全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正式启动,小微企业品牌扶持方案制定出台,商标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取得的经验

    “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为我市今后一个时期的商标品牌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是坚持企业的主体作用是商标品牌发展的关键。全市商标品牌建设的基础在于17.5万企件商标的主体业,只有充分发挥企业在注册商标、运用商标、创造品牌中的主体性作用,有效引导企业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创自主品牌、提升品牌运作,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才能真正激发企业活力,提升品牌经济的贡献度。

    二是坚持政府部门的服务引导是商标品牌发展的基础。全市商标品牌建设离不开“企业主体、政府推动、部门助动”的工作机制,只有良好的制度环境、发挥政策导向、整合政府资源,才能更好发挥助动服务能力,营造良好的创牌环境。

    三是坚持立足产业的工作原则是商标品牌发展的根本。全市商标品牌发展根植于区域特色和产业基础,根据不同区域经济的产业特点、商标品牌结构特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力促协调发展,按照经济特色、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才能真正体现工作成效、检验建设成果。

    四是坚持创新驱动的工作举措是商标品牌发展的源泉。全市商标品牌建设始终坚持载体创新、手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抓手,紧密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紧密联结企业品牌发展需求,充实品牌建设内容并注入新的活力,为全市商标品牌工作蓬勃向前提供动力。

    五是坚持创护并举的监管思路是商标品牌发展的保障。全市商标品牌建设始终做到创牌与护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强调培育服务的同时强化监管维权,积极布控、严防死守,切实遏制了区域性、行业性制假售假行为的滋生和抬头,形成良性互动发展、相得益彰的社会效果。

    (四)存在问题

    “十二五”期间,全市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的商标管理水平不断加强。然而,随着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资源环境约束发展等新情况和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的新要求,我市的商标品牌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强势品牌优势亟待挖掘。虽然全市商标总量呈现较快增长态势,但商标品牌的经济效益仍然处于较低水平,我市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数量虽然在全省排名第五位和第三位,但在全国乃至世界具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品牌较少;商标质量和运用效益不高,商标品牌助力区域产业发展的作用还不明显;商标无形资产的管理、运用、投融资等发展水平有限。二是品牌结构布局有待改善。我市的注册商标、驰(著)名商标主要集中在生产制造领域,服务业商标偏少,与我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不相适应。截止2015年底,我市驰(著)名商标中,服务业(第三产业)仅占总量的4%、3%和3%。商标发展水平县级区域间差距较大,义乌、永康、东阳三个县(市)的商标注册、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数量就占了全市总量的74.35%、62.71%、54.81%、52.1%,全市其他县(市、区)商标发展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商标保护能力有待加强。侵权行为的链条化、网络化、复杂化等新特点,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更加隐蔽等情形对商标执法带来新的挑战。四是商标品牌理念有待提升。企业自主商标使用率低,无牌生产、贴牌加工等情况还普遍存在。品牌战略单一,重注册轻运用,重认定轻培育,重广告轻保护,导致整体创新意识匮乏,缺少核心竞争力,产品附加值低。社会公众对商标品牌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知识的认识也还有待提高。五是商标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商标行政执法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地理标志存在多部门共同管理、职责交叉等情况,有待管理机制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六是商标中介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商标中介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与快速发展的商标品牌建设需求不相适应,仍需改善。

    二、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站在新的历史节点,全市商标品牌工作取得的成绩令人欣喜,存在的问题也是“十三五”时期继续改进和完善的动力。在未来的五年,全市商标品牌工作面临怎样的形势、将遇到怎样的挑战,是需要面对的基本问题。

    (一) 面临的形势

    一是政策法律形势。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形成技术、品牌、质量、服务的出口核心竞争优势,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及《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等文件,对下一步包括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并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多处强调了商标和品牌,充分凸显出商标和品牌制度在中国制造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浙江省委也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金华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和《金华市区品牌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全面部署开展商标品牌建设工作,“十三五”期间这些政策将持续推进全市商标事业健康发展,但也需要在政策落实、依法行政上予以进一步加强。

    二是经济发展形势。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商标品牌工作面临新的形势。首先,经济增速减缓,经济发展更加重视方式的转变和结构的调整,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其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金华经济的产业构成,逐渐从“二三一”转向“三二一”,以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比重逐步提高,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内容的轻资产市场主体逐渐增加。第三,经济增长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逐渐转向创新驱动,各类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将成为下一阶段经济增长的希望所在。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依然存在,外贸出口风险依然存在,产能过剩和结构调整的阵痛逐步显现,商标品牌工作面临的情形更加复杂。

    三是技术变革形势。国家科技政策的实施及科研投入持续提高,网络等新技术应用更为广泛,将为全国商标事业创造新的技术环境。国家信息中心发布《全球信息社会发展报告2015》指出,全球信息社会指数(ISI)达到0.5494,正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加速转型;数字化技术应用更加广泛,数字技术的应用水平必定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将对商标设计、制造、运用等产生重要的影响;网络技术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人们使用资源的整体能力和按需获取信息的能力将进一步提高,这对于商标品牌建设和推广都产生极大的技术影响。

    四是国际竞争形势。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商标事务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首先,国家之间的竞争逐渐转向知识产权等软实力的竞争,美国推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谈判的目的,其实质就是要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之外建立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其次,世界各国更加重视商标的价值,美国在2013年修改了会计制度,将商标等无形资产列入国民收入;欧盟在其“2020战略”中也提出,要以知识经济来维护自己在高附加值产品方面的优势;第三,商标国际合作更加多元,《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巴黎公约》等仍然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地区性商标事务合作地位更加突出,同时又产生许多新的多边合作机制,目前,中美、中欧、中俄、中韩、中澳、中瑞等双边知识产权工作都在稳步推进,国与国之间的商标事务合作更加紧密;第四,各国商事主体的商标国际意识和商标国际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许多企业在加大商标防御性注册的同时,也加大了商标侵权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二) 遭遇的挑战

    一是新《商标法》及配套法规的实施对商标品牌工作提出了新挑战。随着2014年新《商标法》和配套法规的施行,新法对商标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等方面都做了新的调整,商标品牌工作需要进一步的调整、适应;其次,新法对商标权利人开展商标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驰名商标宣传的禁止性规定,对广大驰名商标企业来说,如何更好地塑造和提升驰名商标品牌,是面临的一大课题。

    二是行政体制改革给商标行政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当前,机构合并与职能调整还在继续推进,商标行政管理工作需要适应部门体制改革的要求,理顺行政执法职责,特别是在工作协调、执法配合、人员配备等方面理顺关系;其次,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得到扩充,监管领域得到拓展,而执法力量相对于商标侵权、网络监管等执法事项而言明显不足,面临执法效能提高、执法方式改进,技术装备提升等诸多挑战;第三,为适应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商标行政管理工作需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商标行政管理工作服务发展的能力。

    三是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商标品牌工作提出新挑战。商标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当前,全市经济进入“新常态”,如何充分发挥商标在创新驱动中的积极作用,支持社会创新,促进“创新红利”充分释放,将成为商标品牌工作的一个重点;其次,产业格局变化带来的新问题,传统产业是新兴产业发展的基础,新兴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希望,商标品牌建设要紧紧围绕产业发展的平衡和协调,既要稳固推进传统产业品牌建设,也要引导扶持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第三,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要着眼强化商标品牌公共服务、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更要重视和保护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支持企业苦练内功,提高竞争力;第四,随着全社会商标意识的提高,强化商标培育、提高注册效率、提升执法水平等均面临着更高的要求。

    四是新技术的运用与普及使商标品牌工作面临新的挑战。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互联网自身的跨界、虚拟性等特点也给商标监测、保护带来更大的困难,网络市场已经成为商标侵权的重点和难点。加之科技的发展和新技术的普及,商标品牌工作参与人对新技术的理解、掌握程度都直接影响商标品牌工作的成效,需要不断掌握相关新技术,适应新的技术环境。另外,如何在基础理论方面进行系统的研究和分析,从而为商标制度的完善和改进提供理论依据,将是商标理论研究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五是商标国际发展新趋势对商标品牌工作提出新挑战。当前,在国外商事主体商标意识不断增强的情况下,商标品牌工作更需注重培养自身的国际维权能力,商标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加大对我市企业在海外维护商标权益的支持力度,强化培训,畅通维权渠道,为我市企业海外维权提供更加切合实际的指导。同时,针对国际社会更加重视品牌价值的情况,我市品牌需注重提升品牌价值的能力,强化开展对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培育自主品牌的指导。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品牌金华”建设为中心,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总体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职能转变的新形势,努力构建良好的商标发展和保护的工作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大幅度提升我市商标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形成一批代表金华优势产业、地域特色和城市形象的商标品牌,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金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坚持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以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为核心思想,遵循提升市场竞争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建设法治诚信社会的内在要求,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经济发展规律,出台更具针对性的商标政策,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创新和完善商标监管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2.坚持以打造“金华品牌”为方向。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根据产业结构升级优化与商标品牌的联动关系,优化商标品牌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加快培育支撑浙江未来发展的大产业,把做强做大信息网络经济、先进装备制造、健康生物医药、文化影视时尚、休闲旅游服务等五大产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品牌带动、全面提升“金华品牌”的竞争力,落实“品牌强市”建设各项任务。

    3.坚持以全面推进商标战略为重点。按照党的十八大做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以《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为指向,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全面推进商标战略为重点工作,完善商标保护和服务体系,树立商标品牌意识,提升商标运用和管理水平,促进商标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4.坚持以强化商标监管为抓手。加大品牌监管保护,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侵权假冒行为进行重点监管,鼓励和支持企业培育和运用商标品牌,提升商标实际使用率和品牌市场价值。

    (二)基本原则

    1.企业主导、政府引导原则。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政府政策的导向作用,提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推进商标战略中的服务能力,引导企业按照市场规律,提升品牌信誉和影响力,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把商标的发展贯穿到企业发展中去,提升品牌附加值,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营造氛围、加强合作原则。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科学把握和处理商标使用与保护的关系、商标与知识产权其他领域工作的关系、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关系,形成部门联动,合力发挥的有效机制。

    3.培育龙头、全面发展原则。以优势企业争创驰名商标为重点,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实现“争创驰名商标、带动产业升级”的目标,促进优势产业群和高附加值的支柱产业发展。以培育区域商标为重点,带动中小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全市商标事业的全面发展。

    4.创新引领、协调发展原则。发挥创新在品牌提质升级中的引领作用,健全创新激励机制,支持对不同产业、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增强企业商标和产品定位的市场认同度。把实施商标战略与区域经济发展、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结合起来,通过优势互补,实现商标培育和产业升级的协调发展。

    5.加强保护、规范整顿原则。切实加强商标专用权的维权打假工作,加大对驰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构建以企业为核心的商标信用体系,将商标发展与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有机结合。加强涉外商标案件的查处,构建良好投资环境,实现商标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商标培育体系和发展机制,商标市场价值愈加显现,商标在产业升级与优化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商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商标品牌意识深入人心,商标品牌建设的法制环境、市场环境进一步改善;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作用充分显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具体目标:

    1.注册商标总量进一步增长。力争到2020年实现商标境内外注册及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总数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达到国内注册商标总数20万件以上、通过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商标总数500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总数30件以上。

    2.商标发展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驰名商标总量达65件以上,省著名商标总量达500件以上,市著名商标总量达1000件以上。

    3.区域品牌发展进一步深入。到2020年,培育和建设5个以块状经济为依托的区域品牌,其中2-3个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著名区域品牌;商标品牌基地达20家。

    4.品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企业广告宣传经费投入占全市GDP的1%以上;商标品牌企业销售额占全市社会总产出比重达22%,自主商标品牌出口率有较大提高。

    5.商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立商标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资金体系和服务体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联动的工作机制。媒体广泛宣传,企业主体意识觉醒,商标认知度不断提高。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行政与司法保障有效衔接,商标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

    (一)创新和完善商标培育管理体系

    1.推进制造业品牌建设。围绕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优先培育和提升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品牌产品。优先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先进制造业争创驰(著)名商标,加快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和传统产业,重点抓好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生产、日用小商品、五金机械、医药化工、电子信息、纺织、新型建材、食品加工等特色主导产业的品牌培育,提升我市制造业规模和水平。

    2.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依托我市农业产业资源优势,推进高效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的发展。加快农业新产品开发,建设农产品品牌基地,培育一批市级以上农产品品牌,重点在优质粮油、奶牛乳品、生猪和肉制品、花卉苗木、水果蔬菜、中药材和食用菌、名优茶叶、特色养殖等优势农业产业取得新突破。鼓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加入行业协会或集体组织,加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更好地拓展市场。推广“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引导优势农产品企业加强商标品牌运作,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3.扶持服务业商标品牌。积极推动服务业集聚区和服务业重点企业的品牌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代表我市形象的服务业品牌。积极推进服务业连锁化、品牌化经营,采用先进技术和服务标准,创新服务产品,促进规模经营,提高竞争能力。重点在特色小镇、商贸流通、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旅游会展、影视传媒、信息服务、科教服务等服务业领域,实施品牌培育工程,打造浙中城市群服务业品牌。加大对老字号企业在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维权等方面的指导力度,鼓励其运用商标战略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引导其实施特许经营、品牌合作等品牌发展战略,提升老字号商标的品牌价值,促进老字号企业可持续发展。

    4.加大小微企业品牌扶持力度。贯彻实施《关于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扶持计划的行动方案》,以鼓励、引导和支持我市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助力提升全市小微企业在商标注册、应用、管理和保护等环节的能力和水平,支持小微企业加入行业协会或集体组织,加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开展分类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对实现“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企业,加大自主商标培育,提升企业品牌附加值。

    5.推进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建设。加强对产业集群的商标品牌基地建设,强化对“特色小镇”等产业集群的品牌服务和指导。充分发挥驰(著)名商标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区域品牌经济的整体发展。积极引导产业集群内企业开展商标品牌整合联合,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引领块状经济提升发展。将商标品牌战略纳入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围绕区域发展战略,积极做好商标品牌战略和区域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等的有效衔接。发挥商标在集聚要素、整合资源等方面作用,把区域资源和产业优势转变成品牌优势。支持以行业协会名义申请注册产业集群集体商标。

    6.加强基层品牌指导站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各品牌指导站开展建档立库、信息咨询、上门服务、宣传培训,做好对联系企业的商标品牌指导、培育和维权等工作。地方政府加强对品牌指导站的经费、人员、场所等保障,有关部门加强对口业务指导。着力打造品牌指导站示范典型,以点带面提升品牌指导站服务水平。

    (二)强化和提升商标创新运作水平

    1.鼓励和引导自主商标品牌发展。加强对拥有自主商标品牌企业在商标规范使用和品牌培育运作方面的指导,着力改变“重注册、轻应用”现象。引导企业强化商标培育意识,走商标发展之路,走科技创新、商标运用与品牌提升的融合发展之路,加快推动创新成果向自主商标品牌转化。力争到2020年实现每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业重点企业及各个产业集群、特色精品农业发达乡村至少拥有1件自主商标,具有一定规模的出口型生产企业在主要出口国至少拥有1件境外注册商标。鼓励出口企业把贴牌加工与创立自主商标品牌结合起来,逐步提高自主商标品牌出口比例,重点骨干外向型企业自主商标商品出口率力争每年递增1%。支持企业通过商标品牌境外收购并购方式,获得境外商标品牌所有权、销售渠道、专利技术等。鼓励和指导行业协会积极挖掘地方历史名品资源,申请注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

    2.提升商标品牌资本运作。鼓励驰名、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企业实施以商标品牌为核心的市场经营策略,加强商标品牌的层级化、差异化管理。深化推进“商标质押百亿融资行动”,积极搭建融资平台,鼓励品牌企业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用活无形资产,加快市场融资,增强实体经济发展后劲;加强商标品牌资源开发利用,支持企业以商标品牌为资产进行参股控股、重组合并,通过商标授权、许可、转让、虚拟经营等形式开展经营活动。

    3.深入推进商标富农工程。推广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紧密结合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推动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品牌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4.加强商标品牌推广。指导企业根据营销策略和自我定位,建设各具特色的商标品牌文化。鼓励和支持企业多渠道、多媒体开展商标品牌形象广告传播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国内外展销会、洽谈会、商标品牌节等提高商标品牌知名度。开展品牌市场、品牌旅游、品牌会展、品牌产销对接等建设和培育,增强服务品牌影响力。积极组织开展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集中宣传推介活动,提高浙商商标品牌美誉度。各类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商标品牌宣传策划,正确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的消费理念,为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营造良好的氛围。

    5.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与国家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省级商标品牌战略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企业评价工作。力争到2020年,全市有一半以上的县(市、区)和一大批乡镇(街道)、企业评价认定为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效应。深入开展“三名”工程名品企业的培育试点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对“三名”工程名品企业的品牌建设跟踪指导和服务,督促责任书的落实,提炼一批先进经验。

    6.引导企业运用“互联网+”提升品牌影响力。引导企业抓住机遇,拓展品牌推广渠道,创新品牌竞争形式,丰富品牌竞争内容,努力形成适应互联网发展的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品牌推广格局,不断提升品牌附加值和竞争力。

    (三)营造公平有序的商标发展环境

    1.加强行政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根据新的形势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等区域、领域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品牌的重点保护工作;积极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响强烈的商标侵权案件,加大对民生、重大项目和优势产业等领域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坑农害农行为。

    2.加大对网络领域科学监管。深化“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完善“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科学监管机制建设,借助互联网大数据,搜索梳理网络违法案件线索,加大网络领域侵权假冒查处力度,净化网络环境。

    3.完善执法办案工作的行政指导。依法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指导,实施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畅通商标侵权投诉渠道,规范立案标准和程序。加强案件督查,切实保障举报人各项合法权益,充分利用调节机制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加强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推行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依法向社会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信息。将案件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计通报范围并加强考核。

    5.构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融合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商标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提升商标监管执法工作效能,形成长效保护机制。

    (四)建立社会化商标服务体系

    1.建立完善商标智慧监管系统。努力实现企业商标服务直通车、全面提升商标监督管理能力,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商标品牌代理、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商标品牌协会建设,完善商标品牌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商标交易平台建设,活跃商标资产交易和转让。

    2.促进代理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加强对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的行政监督管理,建立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人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和失信惩戒等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商标代理机构的行业自律,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商标代理机构的自我管理;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商标协会的优势,促进行业商标信息之间的交流,维护组织成员的正当合法权益。

    3.完善商标专用权融资平台。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加大对商标质押贷款的关注和支持,推动建立商标质押风险补偿、利率优惠等机制举措,有效调动企业开展商标权质押积极性,破解融资难题;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信托等机构开发商标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产品,广泛参与商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4.提升商标交流和研究水平。加强与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与学术科研单位联合开展我市驰、著名商标对经济影响等课题研究,通过定期发布全市品牌综合评价报告等,提升品牌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五)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1.加大执法队伍建设。重视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推动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提升品牌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引起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品牌建设的重视,为商标品牌战略的深入实施创建有利的外部环境。

    2.加强各类商标专业人才培养。加强部门协调,努力搭建交流平台,推动司法机构、商标行政执法机关、高校商标科研机构、社会商标服务机构及企业之间的工作交流。积极组织商标工作人员参加国内外相关培训,提高商标工作人员专业素质。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机构,强化统一领导

    商标战略涉及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和商标品牌培育、发展、扶持等各个环节,是一项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的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规划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商标战略实施意见以及年度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商标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做好全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组织和督促指导。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金华海关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本地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健全激励机制

    加大创牌奖励力度,认真落实好《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和《金华市区品牌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各地要根据财力状况,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扶持措施政策,积极支持商标品牌基地建设,品牌指导站建设,驰(著)名商标创建,境外商标注册,商标境外维权,境外商标收购等。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优先选择驰(著)名商标企业的商品和服务。对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基地内的驰(著)名商标企业在用地、用水、用电和融资贷款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驰(著)名商标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所列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驰(著)名商标企业发生的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支出按规定比例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加强考核激励,抓好工作落实

    建立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绩效年度评估和期终评估制度。认真执行《浙江省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方案(试行)》(浙政办发〔2011〕37号),在县(市、区)工作年度考核细则中要调整完善商标品牌创建水平考核指标设置,将商标品牌经费投入、相关工作制度和品牌指导站建设、商标数据、商标品牌企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等纳入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析的重要内容,更好地促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责任落实。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企业联动、媒体支持、公众参与的商标宣传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宣传商标法规,普及商标知识,弘扬创新光荣、假冒可耻的行业风尚,培育优秀的商标文化,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商标、宣传商标、发展商标、保护商标的氛围。加强企业商标法律、品牌战略、品牌运作的专业培训。支持高等院校开设相关商标课程,开展商标品牌战略研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建设对外宣传工作,增强对外交往中的商标意识和品牌意识。

    (五)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商标侵权

    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建立全面的商标专用权保护体系,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以驰著名商标企业、行业协会和消费者个人为辅助,市场监管、法院、公安、质监、海关等多部门协调配合,拓展商标保护网络,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重要的协作和监管手段,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形成职责明晰、渠道畅通、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的商标专用权保护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的多层次监督体系,加强管理机关执法队伍的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建立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和商标保护的绿色通道。形成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保护和司法维权保护三位一体、相互结合的保护体系。加强对合资合作过程中自主品牌的保护和管理,合理评估企业的品牌价值,防止自主品牌被恶意收购。建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机制,及时向有关行业和企业通报信息,指导企业做好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预警、起诉和应诉工作。

    (六)加强理论研究,扩大对外交流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商标事业发展范围越来越广,商标理论体系日趋完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渠道,不断加强对商标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理论研究,要积极参与国际和地区间的商标理论、业务管理的交流合作,并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商标管理人员到发达省市和国外学习、培训,也可请国际、国内的知名专家来我市进行指导。鼓励和支持商标服务机构向市场化、规模化发展,提高专业服务水平。鼓励具有良好经营理念和市场信誉的商标服务机构拓展综合服务功能,培育知名服务品牌,逐步建立和完善商标产权交易市场,不断推动商标事业向广度和深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