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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60224/-0000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6-01-13

县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1-13 10:59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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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磐安县县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26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磐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pan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磐安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0579-84652928

一、概述。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2015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根据《条例》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发布、更新工作。201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2条,其中,政策文件6个、规划计划2条、行政处罚1162条、人事信息7条,工作动态31条,应急管理4条、重点领域公开8条、标准及资费2条,并认真、及时更新网上办事栏目中的社会治安、户籍护照相关政策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单位201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5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5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对照其他单位,信息发布总量还不够多,主动公开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开领域业务培训,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有效开展,提高公安机关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磐安县经济发展,树好窗口形象;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确保处事公正、办事公开;坚持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收藏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强化门户网站运行维护,把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作为创新管理服务模式的重要内容,让群众享受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

 

磐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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