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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 2015-09-06 08:31 来源: 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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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和《 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磐政[2013]39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12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查清了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磐安县统计局和磐安县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分三个公报,将第三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基本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注1活动的法人单位3715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经济普查年份)增加1057个,增长39.8%;产业活动单位4188个,增加1166个,增长38.6%;有证照个体经营户6962个,增加1328个,增长23.6%(详见表1-1)。

1-1 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3715

 

    企业法人

2571

69.3

    机关、事业法人

239

6.4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905

24.3

二、产业活动单位

4185

 

    第二产业

1613

38.5

    第三产业

2549

61.5

三、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6962

 

    第二产业

688

11.2

    第三产业

6274

88.8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注2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449个,占39.0%;批发和零售业551个,占14.8%;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14个,占16.5%。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973个,占64.8%;制造业641个,占10.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12个,占1.8%(详见表1-2)。

201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9683人,比2008年末增加39694 人,增长56.7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8485人,比2008年末增加2275人,增长14.0%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48739人,占44.4%;制造业36255人,占33.0%;批发和零售业5175人,占4.7%。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398人,占45.4%;制造业4346人,占23.5%;住宿和餐饮业2640人,占14.3%(详见表1-2)。

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单位数(个)

从业人员(人)

法人单位

有证照个
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合 计

3715

6962

109989

18485

采矿业

13

5

157

26

制造业

1449

641

36255

434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5

12

603

39

建筑业

88

30

48739

142

批发和零售业

551

3973

5175

839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7

944

819

1215

住宿和餐饮业

23

704

802

264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9

10

119

24

金融业

44

 

552

 

房地产业

37

2

520

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88

95

3122

22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2

28

853

8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4

 

72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2

460

172

1158

教育

67

5

2534

39

卫生和社会工作

47

31

1241

7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7

22

505

7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14

 

6961

 

2013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2571。其中,内资企业占98.6%,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占83.1%(详见表1-3)。

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2571

内资企业

2537

 其中:国有

7

       集体

22

       有限责任公司

197

       股份有限公司

7

       私营

2107

港、澳、台商投资

15

外商投资

19

   二、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67.9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69.9%,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30.1%

 三、小微企业〔注3

 2013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2481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6.6%。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439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56.0%;批发和零售业547个,占21.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2个,占4.3%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51057人,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6.5%。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1412人,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8.6%;建筑业8864人,占8.0%;批发和零售业4914人,占4.4 %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2.97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0.8%。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03.33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5%;批发和零业14.51亿元,占8.9%;房地产业10.73亿元,占3.9%(详见表1-4)。

1-4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资产总计

(个)

(人)

(万元)

合 计

2481

51057

1629726

采矿业

13

157

11363

制造业

1439

31412

103328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5

603

67715

建筑业

67

8864

103730

批发和零售业

547

4914

14506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6

784

25326

住宿和餐饮业

21

604

2483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8

155

2976

房地产业

30

402

10730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2

1591

4015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7

564

1826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4

453

2473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1

152

3906

四、战略性新兴产业〔注4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17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68 %。其中,节能环保产业2个,新材料产业6个。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67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1.3 %。其中,节能环保产业21人,新材料产业410人。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0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 %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包括: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经相关部门批准,领取了准运证,独立从事交通运输的个体运输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要求,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没有数据的以“—”表示。


磐安县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磐安县统计局

磐安县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710

 

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法人单位1507个,从业人员37015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35.2%20.1%

在工业法人单位中,私营1358个,占90.1%,从业人员占75.8%

在工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3个,制造业1449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5个,分别占0.9%96.1%3.0%

在工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4%,制造业占9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1.6%。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纺织服装服饰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7.9%16.5%8.5%(详见表2-2)。

2-1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工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507

37015

     其中:国有

3

350

           集体

10

90

          有限责任公司

81

4003

          股份有限公司

5

679

          私营

1358

28083

(二)资产总计和总资产贡献率

201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98237万元,规模以上工业〔注1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为9.9%。(详见表2-2

2-2按行业分组的工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指标名称

全部工业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1507

37015

1298237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

4

5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12

153

11313

开采辅助活动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21

410

22773

食品制造业

15

542

11151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0

316

10756

纺织业

54

2586

76305

纺织服装、服饰业

92

3152

75405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71

1323

2346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11

2947

62461

家具制造业

52

961

23227

造纸和纸制品业

24

425

16497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9

328

9706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82

6125

118682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3

14

5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5

761

51426

医药制造业

9

345

18729

化学纤维制造业

1

78

602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61

6645

25430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3

637

3195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

117

250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9

101

7487

金属制品业

97

2150

66737

通用设备制造业

39

1704

71424

专用设备制造业

54

767

50917

汽车制造业

22

1024

79283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2

478

3243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43

884

3818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3

934

50238

仪器仪表制造业

10

348

10928

其他制造业

13

138

1519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

15

3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5

603

6771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

20

68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

112

22213

(三)企业研发活动

2013年,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注2(简称R&D,下同)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39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0.5%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484.1万人年。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4223万元;R&D经费投入强度〔注42.2%。(详见表2-3)。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558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51.0%

2-3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R&D
经费支出及投入强度情况

 

R&D经费支出
(万元)

R&D经费投入强度(%

合 计

14223

2.22

制造业

14223

2.32

  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

269

0.95

      食品制造业

101.5

5.9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101.5

0.32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707.8

1.95

     家具制造业

518.1

3.49

     造纸和纸制品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82.2

0.83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842.3

2.91

    医药制造业

273.4

2.13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052.4

2.88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282.1

10.1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414.1

2.22

  通用设备制造业

2580.7

5.03

  专用设备制造业

529.4

2.02

  汽车制造业

675.8

2.92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669

3.7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31.4

1.1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635.6

3.15

  仪器仪表制造业

 

 

  其他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四)高技术产业(制造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注3(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9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7.0%R&D经费支出1240万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8.7%;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5件。

二、建筑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法人单位88个,从业人员48739人。

建筑业法人单位中,按登记注册类型分:有限责任公司13个,占14.7%;私营74个,占84.0%。按行业分:房屋建筑业占34.0%,土木工程建筑业占41.0%,建筑安装业占3.4%,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21.6%

建筑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按登记注册类型分:有限责任公司占32.1%,股份有限公司占7.7%,私营占60.1%。按行业分:房屋建筑业占73.3%,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8.4%,建筑安装业占0.1%,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8.1%

2013年末,建筑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75406万元(详见表2-5)。

2-5 建筑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88

48739

575406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国有

 

 

 

集体

 

 

 

有限责任公司

13

15683

164297

股份有限公司

1

3758

13584

私营

74

29298

397525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房屋建筑业

30

35728

333995

土木工程建筑业

36

8971

183752

建筑安装业

3

70

4046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19

3970

53614

注释:

1]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2]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3]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3)》,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具体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

4R&D经费投入强度:是指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磐安县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号)

磐安县统计局

磐安县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710

 

根据磐安县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551个,从业人员5355人。

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2.5%,零售业占67.5%。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1.4%,零售业占68.6%

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私营单位数占85.7%;私营从业人员占47.8%

201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8836万元。其中,批发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9958万元,零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8878万元,(详见表3-1)。

3-1  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551

5355

158836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内 资

547

5093

155850

 其中:国有

1

2

 

       集体

6

97

4465

     有限责任公司

42

564

30572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

472

2560

106427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3

80

2429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批发业

179

1680

79958

 农、林、牧产品批发

7

51

310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30

233

929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3

135

1345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4

78

515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8

489

1638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8

353

18449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6

96

5731

 贸易经纪与代理

21

183

6559

 其他批发业

12

62

1822

零售业

372

3495

78878

 综合零售

24

342

1027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56

1876

15730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2

119

855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3

49

405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89

521

12765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32

166

13134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7

191

698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3

175

447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6

56

2909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6个,从业人员784人,资产总计25326万元。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私营企业单位数占76.9%;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占33.5%(详见表3-2)。

3-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26

784

25326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  有限责任公司

5

520

16811

     私营

20

263

8513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其中:道路运输业

10

644

23534

       水上运输业

1

2

20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5

24

230

 仓储业

1

7

47

       邮政业

9

107

1495

三、住宿和餐饮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23个,从业人员802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3.5%,餐饮业占56.5%。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61.7%,餐饮业占38.3%

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中,私营单位数占56.5%;私营从业人员占54.0%

201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27197万元。其中,住宿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996万元,餐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201万元,(详见表3-3)。

 3-3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23

802

27197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  集体

1

3

10

     有限责任公司

6

167

2974

     私营

13

433

21858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住宿业

10

495

19996

  旅游饭店

8

435

19396

  其他住宿业

2

60

600

餐饮业

13

307

7201

  正餐服务

13

307

7201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8个,从业人员115人,资产总计4976万元。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私营单位数占75.0%;私营从业人员占76.5%(详见表3-4)。

3-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和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28

115

4976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

2

6

3

     私营

21

88

4328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4

15

595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0

24

303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

76

1342

五、金融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金融业法人单位37个,从业人员203人(详见表3-5)。

3-5  金融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7

203

 货币金融服务

1

5

 资本市场服务

33

185

 其他金融业

3

13

六、房地产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法人单位17个。其中,物业管理7个,中介服务7个。

房地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为202人。其中,物业管理 130人,中介服务38人。

房地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6445万元。其中,物业管理966万元,中介服务业381万元(详见表3-6)。

3-6  房地产业法人单位数、从业人员和资产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17

202

6445

 物业管理

7

130

966

 房地产中介服务

7

38

381

 其他房地产业

3

34

5098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12个,从业人员1591人,资产总计40152万元。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私营单位数占76.7%;私营从业人员占84.2%(详见表3-7)。

3-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112

1591

40152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   有限责任公司

16

139

2304

     私营企业

86

1340

33794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租赁业

18

40

566

 商务服务业

94

1551

39586

   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0个,从业人员755人,资产总计25956万元。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私营单位数占 82.0%;私营从业人员占79.2%(详见表3-8)。

3-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50

755

25956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   有限责任公司

4

44

1985

     私营

41

598

23435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研究和试验发展

3

19

1137

 专业技术服务业

32

522

18224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5

214

6595

九、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1个,从业人员152人,资产总计3906万元。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私营单位数占95.2%;私营从业人员占96.0%(详见表3-9)。

3-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和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21

152

3906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   有限责任公司

1

6

10

     私营

20

146

3896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居民服务业

6

44

672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1

65

762

 其他服务业

4

43

2471

   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34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0个。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53人。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738万元。

十一、教育

201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67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2个。

教育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554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441人。

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04万元。

十二、卫生和社会工作

 201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47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0个。

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241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62人。

 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094万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0359万元。

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47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0个。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05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92人。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86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1095万元。

十四、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614个。其中,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单位110个;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单位371个。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961人。其中,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073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67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