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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MB1144399L/2015-5482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15-05-25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磐安县交通运输系统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8-07 15:02    来源: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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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交通运输系统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

为认真贯彻磐政办[2015]3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掌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工作实际,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坚持将消防安全检查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依法监管职责,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我县交通运输系统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检查时间

20155252015920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安全科长为成员的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安科。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四、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是以客运、维修、工程施工等企业为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客运车辆防自燃措施、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其中客运、维修等企业的夏季火灾隐患整治由县运输所负责,在建工程的夏季火灾隐患整治由各工程指挥部和各业主单位负责。

二是以各办公场所、隧道等基础设施为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其中各办公场所和基层场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由各产权所属单位负责,隧道由县公路局负责。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上旬)。各下属单位和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进行专题部署,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标语、黑板报和宣传车等载体,广泛宣传,营造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整改阶段(2015915日前)。各下属单位和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要组织对各自监管的在建工程、企业、办公场所、隧道等进行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5920日前)。各下属单位和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要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各单位于9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至局运安科,局将对各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一纳入2015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此次检查活动是针对当前火灾防控形势部署开展的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各下属单位和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推动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二)落实岗位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各下属单位和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活动期间县安监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我局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发生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根据县安监局通报情况,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