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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392082489/-0000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5-07-21

磐安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出台

发布时间: 2015-07-21 09:06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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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气污染整治是2015年磐安县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为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磐安县空气环境质量,近日《磐安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出台。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坚持重点突出,重拳出击,重典治污,务求实效,建立健全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治气体制机制。通过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任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得到增强。到2015年底,全县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的优良率达到95%

二是细化工作内容。1、加强企业废气污染防治:严格产业准入,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县城烟控区建设,县城城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控制有机废气污染,重点整治木制工艺品、五金制品等行业的粉尘收集、油漆废气净化处理,2015年底前完成5家重点木制工艺品企业的废气治理。控制燃煤锅炉污染,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和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2015年底前完成淘汰燃煤锅炉25台。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扩大城区“黄标车”区域限行范围。年底前全面完成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任务,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加快建设机动车排气检测体系,2015年底建成机动车尾气检测站,机动车排气检测与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同步检测率达到100%。切实提高燃油品质。年底前供应国V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发展城区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3、加强城市扬尘和烟尘污染整治:控制施工扬尘,做到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等“七个100%”落实。控制餐饮油烟,城区内经营性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建立健全定期清洗和长效监管制度。治理服装干洗业污染。年底全面完成县城干洗业废气治理。控制地面和道路扬尘。4、加强农村废气污染防治:加强烟尘控制。禁止秸秆焚烧,推进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控制农业氨污染。创建绿色矿山。实施矿山扬尘、粉尘治理。2015年底前完成1家绿色矿山创建任务。开展植树造林。5、加强大气污染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建设大气污染监测网络。优化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布局,做好11个大气细颗粒物(PM2.5)自动监测站的维护和数据上传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

三、落实保障措施。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磐安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本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密切配合,进一步健全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将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开展每月通报制度、追责、整治、接受监督等工作,确保年度目标顺利完成。(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