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调整后执行数
2015年预算数
比上年增长%
一、当年支出
75360
129682
72.08
(一)城乡社区支出
47780
48243
0.97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
110
227
106.36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
45135
45228
0.21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2402
2690
11.99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
133
88
-33.83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10
(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80
36
-55.00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
30
-66.67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50
26
-48.00
(三)其他支出
27500
81403
196.01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46
116
152.17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27454
81287
196.08
二、结转下年支出
69340
30296
-56.31
合计
144700
159978
10.56
注:①根据财政部规定,自2015年起,原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等11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2014年支出执行数相应调减4238万元。②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原专户管理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2014年执行数调增110万元;③2015年在历年结余资金中列支39044万元。④其他政府性基金主要是指土地折抵指标款,2015年支出数已含结余结转302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