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公安局
交通警察大队2014年部门决算
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行车秩序管理及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2. 依法开展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 其他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
二、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本年收入合计1205.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05.18万元。
2014年上半年结转9.98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本年支出合计1193.2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道路交通管理支出478.65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25.74万元,其他公安支出688.8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57.9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35.22万元。
2014年结转下年21.95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道路交通管理(2040212)478.65万元,主要用于部分人员支出及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2.信息化建设(2040219)25.74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中的信息化建设支出。
3.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688.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管理的基本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5.78万元,比上年下降71.65%。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计59批次,59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9.93万元,比上年下降58.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4.16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75.77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4.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交警大队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