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磐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 panan.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4年,我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意识,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落实责任谋好开局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努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中心、大队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审核,保证了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县电政办开发的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我局及时提供拟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分为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行政权力、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应急管理、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11个大项18个子项,并将相关内容进行及时的更新,目的是更好地及时、准确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另外,我局建立的磐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门户网站,将政务公开、信息动态、专项工作、教育培训、安全知识、应急管理、资料下载、法规标准等内容分别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实行信息公开以来,我局行政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的思想和观念逐步在机关干部中得到深入,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自觉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日益增强。实行信息公开,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增强了机关以法行政的透明度,而且进一步密切了干部群众关系,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素质,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我局的信息公开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重视程度仍然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一,没有从事关本局对外形象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高度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群众、依法行政的意识仍然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提高。存在上级强调时努力抓一抓,工作主动性和公开信息更新速度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程序和形式还不够规范,公开工作的操作能力需要提高,不同信息的发布格式的一致性还不够,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5年,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服务群众、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水平。学习和借鉴上级和其他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典型经验,从每一个细小环节抓起,抓点带面,抓出成效。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信息公开评议,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四是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信息。尤其是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依法需要公开的信息全部及时、准确上网向公众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