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350242958L/2014-5251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磐卫办〔2014〕19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14-11-24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优化我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减少硬件设备、人员的重复投入,经研究,决定对卫生系统内艾滋病筛查快速检测资源进行整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质量”为原则,通过资源整合,方便群众进行艾滋病检测,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控工作。
二、整合措施
根据县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增设艾滋病筛查检测点的通知》(磐卫办〔2014〕1号),县妇保院、县中医院等8家单位已设为我县艾滋病筛查快速检测点。现将不能自行开展艾滋病筛查的乡镇卫生院进行艾滋病筛查快速检测资源整合,整合单位设置如下:
检测点 | 整合单位 |
县中医院 | 双溪乡卫生院、窈川乡卫生院、深泽乡卫生院 |
新渥镇中心卫生院 | 冷水镇卫生院、仁川镇卫生院、双峰乡卫生院 |
大盘镇中心卫生院 | 维新乡卫生院、高二乡卫生院、盘峰乡卫生院 |
县第二人民医院 | 九和乡卫生院、万苍乡卫生院 |
尖山镇中心卫生院 | 胡宅乡卫生院 |
三、工作要求
(一)各检测点负责整合单位所辖区域的艾滋病志愿检测工作,包括样品的采集、登记、检测、阴性告知、标本处置、疑似阳性的后续跟踪等相关事项。
(二)各整合单位要高度重视艾滋病筛查快速检测点的资源整合工作,平时有自愿检测者,应及时介绍到整合检测点进行免费检测。
(三)2014年11月30日前,各整合单位与检测点做好有关衔接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相应工作人员,确保我县规范有序开展艾滋病筛查快速检测工作。2014年12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