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宣传、教育、体育、计划生育、广电、政法、公安等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的财务管理;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津补贴管理有关工作;牵头制订、修订、解释机关、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和涉外开支标准;牵头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