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经磐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单位性质为行政事业性单位。主要职能是对列入新城区范围的新渥镇、深泽乡实施功能性开发,主要从事城市规划、土地征用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仅包括管委会本级预算。
二、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新城区管委会2014年收入预算1671.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71.9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新城区管委会2014年支出预算1671.9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0万元,其他支出1232.9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80万元,公用经费220万元,项目支出1071.9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事务19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事务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事务19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技改等奖励支出。
3、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事务22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管网建设等专项支出。
4.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事务1232.9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及基本建设支出。
(四)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6.5万元,比上年下降25.59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投资客商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5万元,比上年下降69.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3.5万元,车均运行费 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等。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指用于科学技术奖励方面的支出。(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8.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的支出项目。(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新城区管委会预算公开(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