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重点项目、新城区创业承诺项目推进活动”的
实 施 意 见
为了进一步加快重点工程、创业承诺项目的进度,根据县委、县政府【2012】39号文件精神,经新城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开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集中推进活动”。现将对工作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时间
2012 年7月至9月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集中推进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县重点项目在9月底前完成85%以上;二是加快工业经济建设,确保各项工业经济指标在9月底前完成85%以上;四是加快承诺项目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在9月底前完成85%以上。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党工委书记卢关荣为总协调,新城区管委会主任朱良福为组长,副主任徐秀康、朱致贤、蔡兴洪、陶伟英为副组长,其他新城区中层以上骨干成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完成时限。
(二)明确工作责任。本次工作落实采取目标到岗,项目到位,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有关重点工作会涉及多个科室和乡镇村,牵头科室和责任领导要亲自负责落实,主动协调,其他科室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逐个突破。
(三)加强督查考核。为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要根据县督查局的督查要求,建立半月一通报和完成项目销号制,加大督查力度,务求取得实效。本次活动列入的各项工作都是年终重点考核目标,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并把完成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在活动中工作失职的干部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开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集中推进活动” 要与“深化作风建设年”、“三新主题”活动相结合,全委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上来,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力推进。通过集中推进活动,切实转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办事拖拉、工作不力等不良现象,使全体干部职工真正把心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抓落实上,努力形成抓落实,干事业,促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要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提高效能,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各责任科室、责任领导要认真负“总责”,做到主动沟通、倒排计划、步步为营、环环相扣,尽最大努力按时完成任务。配合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配合,坚决避免相互扯皮和工作脱节。
(三)要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邀请新闻媒体加强对新城区开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集中推进活动”的宣传报道,加大《新城区工作通讯》的编发力度,及时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工作进度,努力营造“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集中推进活动”的良好氛围。
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