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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新渥镇、深泽乡服务新城区等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4-12-04 17:55 来源: 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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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2009】5号

中共磐安新城区建设工作委员会  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2009年度新渥镇、深泽乡服务新城区等
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新渥镇、深泽乡:
根据县委【2009】30号、县委办【2009】34号文件精神,经新城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对新渥镇、深泽乡2009年服务新城区、工业经济和财政收入等工作进行责任考核,现就有关考核办法明确如下:
一、考核办法:按年初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
   二、考核任务及分值:
-- 新渥镇
(一)服务新城区工作(55分)
1、拆迁安置工作(20分)。年内完成下园自然村拆迁安置工作任务达100%的得10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完成多功能汽车项目和药城大道建设涉及的拆迁安置任务达100%的得10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
2、土地征收及政策处理工作(20分)。完成深塘下、香火堂、丁下畈、中卢畈、市场北路等区块土地征收扫尾工作任务达100%的得10分,完不成任务的每处扣2分。完成大麦坞和戏台山二期(弗兰企业)土地征收扫尾和政策处理任务达100%的得10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
3、工程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15分)。及时做好太平洋小区、丁下畈小区和深塘下区块土地平整工程矛盾纠纷调处;及时做好市场北路、药城大道二期工程和道路亮化、绿化工程矛盾纠纷调处;及时做好方田、黄塘下和"浙八味"市场给排水工程矛盾纠纷调处;及时做好下园拆迁安置房屋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工程无障碍施工建设顺利的得15分,纠纷解决不彻底且发生阻碍工程施工的每例扣1-3分。
4、以上服务新城区工作全面或提前完成、且成效明显的,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后酌情加3-5分。
(二)工业经济(30分)
以下工业经济工作按县委办【2009】34号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巩固企业(5分)。巩固原有一般纳税人企业家数的得5分。
2、企业"三率"(15分)。完成2006-2008年引进或创办企业开工率、竣工率、投产率和2009年新引进或创办企业开工率任务的得基本分,完不成的按比例计分。
3、制造业投入(5分)。完成制造业投入2000万元任务,且达到制造业投资项目要求的得基本分。
4、来料加工(3分)。完成来料加工任务的得5分。
5、节能降耗(2分)。按县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按比例折算计分;80分以下的不得分。以县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6、培植规模企业。培育首次达到年销售产值500万元以上,且纳入统计局超级汇总的规模企业每家加2分;2008年度已纳入统计局超级汇总的规模企业,每少一家倒扣2分。具体以县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7、招商引资。完成新引进或新创办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1家,完不成的扣5分;超额完成任务的,且当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每家加5分。完成引进内资2000万元任务的加5分。完成工业区块基础设施投入1000万元的加3分。完不成引进内资和基础设施投入任务的按完成实绩每项扣1-5分。
(三)财政收入(15分)
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82万元的得基本分,超额完成的按县委、县政府制定的考核办法分档加分,最高加10分。
-- 深泽乡
(一)服务新城区工作(55分)
1、拆迁安置工作(20分)。年内完成上产村拆迁安置任务达100%的得10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完成西华坑水源工程和迎宾路建设涉及的拆迁安置任务达100%的得10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
2、土地征收及政策处理工作(20分)。完成220KV输变电工程、下文山区块(包括枫园桥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和政策处理任务达100%的得10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完成高头区块、翠溪防洪堤一期土地征收扫尾和政策处理任务达100%的得10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
3、工程建设矛盾纠纷调处(15分)。及时做好220KV输变电工程、高头区块、塘坞二期和道士岙口等区块场地平整工程矛盾纠纷调处。及时做好迎宾路建设、迎宾桥、翠溪桥、双溪桥和枫园桥等桥梁建设和道路亮化、绿化涉及的矛盾纠纷调处。及时做好翠溪一期、溪干畈防洪堤和枫园下小区、下产畈小区改排水工程矛盾纠纷调处。及时做好上产老村回填平整和下产畈小区市政工程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工程建设顺利无障碍施工的得15分,纠纷解决不彻底且发生阻碍工程施工的每例扣1-3分。
4、以上服务新城区工作全面或提前完成、且成效明显的,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后酌情加3-5分。
(二)工业经济(30分)
以下工业经济工作均按县委办【2009】34号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巩固企业(8分)。巩固2008年一般纳税人企业家数的得10分。
2、来料加工(8分)。完成来料加工任务的得8分。
3、节能降耗(7分)。按县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按比例折算计分;80分以下的不得分。以县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4、制造业投入(7分)。完成制造业投入1500万元任务,且达到制造业投资项目要求的视情加3-5分。
5、培植规模企业。培育首次达到年销售产值500万元以上,且纳入统计局超级汇总的规模企业,每家加2分;2008年度已纳入统计局超级汇总的规模企业,每少一家倒扣2分。具体以县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6、招商引资。完成新引进或新创办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1家,完不成的扣5分;超额完成任务,且当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每家加5分。完成引进内资1000万元任务的加5分,完不成任务的视完成实绩扣1-5分。
(三)财政收入(15分)
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84万元的得基本分,超额完成的按县委、县政府制定的考核办法分档加分,最高加10分。
三、考核结果计分办法:
新渥镇考核结果得分=(服务新城区工作考核得分+工业经济考核得分+财政收入考核得分)×35%+附加分;
深泽乡考核结果得分=(服务新城区工作考核得分+工业经济考核得分+财政收入考核得分)×20%+附加分。
以上考核结果得分为上报县考核办分值。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由新城区管委会组织会同县考核办、经贸局到实地验收考核后,报新城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确定新渥镇、深泽乡的工业经济考核得分。
   考核中如有未尽事宜由新城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

 


              中共磐安新城区建设工作委员会
               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考核  2009年度  乡镇  实施办法
 报:县考核办、张荣贵书记、周剑敏县长、黄福良副书记、
赵军锋副县长
磐安新城区党政办公室         2009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