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承担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并组织实施水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承担全县大气、噪声、光、恶臭、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县城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情况。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长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全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