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县政府部门 >> 县卫生健康局 >> 规划计划 >> 规划计划
索引号: 11330727350242958L/2021-5189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0 生成日期: 2014-11-28

2012年全县卫生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4-11-28 16:48    来源:0     浏览次数: 字号【
分享到:

    2012年全县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要求,围绕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抓好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卫生监督执法、卫生行风建设等方面工作,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卫生工作网底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县人民医院病房大楼建设,年内投入使用,拆除老病房大楼。完成县人民医院设备提升工程和县中医院肿瘤康复中心建设。做好仁川卫生院搬迁工程前期工作。
    (二)加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依托县人民医院建立县120急救指挥中心,落实人员、设备、经费、车辆,统筹整合全县医疗急救资源,提升我县卫生应急医疗救援能力。
    (三)完成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完成区域HIS、居民电子健康管理系统建设,并继续推进数据中心、远程医学教育等信息化二期建设项目。
    (四)推进乡(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乡村卫生一体管理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人员、药品、财务、业务等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落实村卫生室运行补偿经费。紧密型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率达到50%以上。
    (五)进一步加强流动医疗卫生服务。新购置第二代医疗卫生流动服务车一辆,在广大农村深入开展巡回医疗卫生服务。继续做好医疗卫生流动服务点工作,增加流动服务点设置,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基本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继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一)进一步增强新农合保障能力。新农合参合率巩固在95%以上,人均筹资标准争取有所提升,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达到70%以上,最高报销限额达到10万元,逐步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全年统筹区域外住院人次构成比争取下降2个百分点。
    (二)提高新农合管理与服务水平。一是持续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继续完善支付方式改革,加强门诊费用、住院均次费用管理,开展按人头付费和单病种付费试点,推行定点医疗机构超支自付、结余奖励的费用控制机制。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各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良性发展机制,提高参合群众受益水平。二是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加强对基金运行情况的分析和监控,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增加新农合基金收支情况公示平台、公示频次和公示内容,提高新农合基金运行透明度。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咨询等农民参与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畅通信访受理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积极推进便民的结报方式。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行参合农民在市内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报的办法,力争做到参合农民在全市范围内就医实时结报。四是做好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报销工作。结合乡村卫生一体化,积极创造条件,将符合要求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卫生院同等报销比例。
    (三)做好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开展第四轮(2012-2013年度)参合农民健康体检,适度提高体检经费标准,增加体检项目,提高体检质量。针对不同人群确定体检周期,60周岁以上老人和中小学生、儿童每年开展一次体检,体检率达80%以上;其他人群每两年体检一次。
    三、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确保群众基本用药
    (一)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在列入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建立考核机制。条件成熟时在县级综合性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规范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规范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和教育群众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改变不合理用药习惯。做好我县基本药物目录修订完善工作,满足群众合理的用药需求。加强基本药物配送监管工作,确保边远地区卫生院药品及时配送。做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监测评价工作。
    四、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路径,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一)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县属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健全财务审计和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二)加强医疗资源优化整合。开展县级医院之间、县乡医院之间相关学科、人员、设施设备的优化整合,将县妇保院产科资源整合到县人民医院,加强县二院产科建设。建立区域消毒供应中心。
    (三)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一是强化质量管理。注重素质教育,持续增强全县医护人员的质量与安全意识,自觉将各项制度和岗位职责,尤其是医疗核心制度执行到位。加强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与纠纷预警机制,完善医疗缺陷管理制度,落实好医疗安全责任制。继续推进合理用药,完善处方点评制度,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开展不合理用药专项检查。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试点。二是改进管理模式。认真总结以往医疗质量管理、检查的好方法、好经验,不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方式方法,让一线医生护士乐于接受,上下一心抓质量保安全。三是强化质控管理。继续发挥病历、检验、药事、麻醉等质控组织的作用,完善局、院、科三级质控网络,通过自查、互查、督查,持续改进质量。积极开展“病历质量提升年”活动,以活动促质量。四是不断优化医院服务。提供预约诊疗服务,畅通急诊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流程,努力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提高群众满意度。五是加强与上级医院的协作。继续巩固与省、市三甲医院的结对协作关系,利用上级优质医疗资源,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培养适宜人才,提高县级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牵手援助活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五、全面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做好重大疾病管控
    (一)进一步规范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加强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建设,包括网络队伍、机构能力、档案规范、信息化和考核机制建设等。加强居民健康档案、农民健康体检、慢性病管理及免疫规划、传染病诊断报告、卫生应急处置、高危孕产妇管理,加强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利用及档案规范管理,提高工作质量。
    (二)强化重大和重点疾病防控工作。加强手足口病、艾滋病、结核病等急性传染病、重点传染病的防治,严格防止重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加强抗洪救灾、重大传染病、突发急性中毒事件救治、群体性伤亡灾害事故等的药械储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规划免疫和强化免疫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的预防接种工作,实现消除麻疹目标,保持无脊灰状态。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和重性精神病的社区防治工作。
    (三)加强妇幼保健和爱国卫生工作。继续推进母婴健康工程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加强产科规范化建设,调整产科布局,加强产科机构与助产技术人员依法准入,维护母婴安全健康。继续做好免费婚检和增补叶酸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抓好卫生创建、农村改水改厕、除四害、健康教育等工作,尤其要确保中央农村改水改厕项目的完成。
    六、切实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深化绩效分配制度改革。在总结完善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县级医院绩效工资改革,坚持公益与效率并重。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自主权,合理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医疗收支结余分配比例,引导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有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真正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群众满意度和居民医药费用负担为核心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
    (二)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实施晋升职称、外出进修、卫生下乡等考核奖惩措施。开展一次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比活动并予以表彰。加强业务骨干的培养,全县选派30名以上人员外出进修。继续开展卫技人员全员考试、执业资格模拟考试、业务技能考核等工作,在全县开展模拟操作演练,举行一次全员业务考试,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基础知识和实践操作水平。定向培养10名全科医生。
    (三)创新卫生人事管理政策。打破单位界限,统筹管理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探索医务人员身份由“单位人”转变为“行业人”的管理模式,形成医务人员在全系统有序流动、动态调整、统筹管理的县域卫生人才使用新机制,提高人才素质和人员配置效率。
    七、依法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交接,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交接期间不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完善打击非法行医长效监管机制,杜绝非法行医现象。继续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和学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的传染病防治监督等工作。加大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消毒产品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卫生行政处罚工作规程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制度建设,规范卫生执法行为。
    八、切实加强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
加强卫生系统党建工作,继续开展“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弘扬高尚的医德医风。开展“走基层、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大走访,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发现和解决一批问题。进一步深化卫生系统反腐纠风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重点加强医药回扣治理、药品采购监管等工作。加大群众、职工满意度测评工作力度,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提高群众对卫生工作总体满意度。加强卫生新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