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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350242958L/-0000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4-11-28

磐安县2011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4-11-28 16:4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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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是“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精神,围绕省、市妇幼保健工作和“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任务目标,以保障母婴安全为重点,规范妇幼卫生管理,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全面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三级预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妇幼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妇幼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质量指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力争孕产妇零死亡,杜绝可以避免的孕产妇死亡。
    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杜绝可以避免的婴儿死亡。
    (二)保健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8%以上。
    2.住院分娩率达到99%,危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3.高危妊娠筛查管理率95%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
    4.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7%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率97%以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以下。
    5.孕妇产前筛查率达60%以上,高风险孕妇召回、追访达到98%以上,低风险孕妇随访达到95%以上。
    6.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99%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5%以上。
    7.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梅毒抗体检测率、咨询率分别达95%以上。
    8.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5%以上。
    9.剖宫产率≤50%。
    10.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目标达省卫生厅要求。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推进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促进妇幼保健均等化
    1.全面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加强与财政等部门沟通,落实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充分调动社区责任医生和妇幼保健人员的积极性,掌握辖区内孕产妇家庭情况,确定孕产妇补助对象及人数,动员孕产妇到定点医院分娩;充分发挥产科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努力提高住院分娩补助实时结报率,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2.切实提高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质量。切实加强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加强对叶酸发放、采购、随访和考核,充分利用婚检和发放二胎生育证时机,加强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提高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切实提高叶酸服用率、依从率和知晓率。全面完成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的任务目标。
    3.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根据卫生部《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管理制度、服务网络、工作规范,落实预防措施,重点加强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梅毒、乙肝咨询检测工作和阳性对象的随访,着力预防二代传播。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梅毒、乙肝自愿咨询检测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认真组织实施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根据国家三年医改任务目标,进一步落实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组织管理,信息报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妇女防病治病意识,促进良好生活习惯的形成。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对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筛查工作。指导基层积极开展对“两癌”检查的管理和督导,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完成 “两癌”筛查三年目标任务。
    (二)强化三级预防措施,减少出生缺陷发生
    1.加强出生缺陷的一级预防。加强免费婚检的宣传,规范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与计生、民政部门协作,优化免费婚检流程,方便群众婚前医学检查,落实免费婚育咨询,做好检查后的告知、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逐步将孕产期营养纳入孕产期保健。
    2.加强出生缺陷的二级预防。进一步明确产前筛查工作职责,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产前筛查及诊断专项技术的能力建设,加快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加强对严重先天性心脏病、神经管畸形(无脑、脊柱裂、脑膨出等)、先天愚型等严重多发的致愚致残的出生缺陷检查与干预。
    3.加强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认真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进一步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切实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进一步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体系,逐步拓展遗传性疾病筛查范围。切实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召回和随访工作。探索对确诊患儿诊疗救助机制,减少残疾儿童的发生。加强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完善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流程,提高听力缺陷新生儿的干预力度,降低聋哑儿童的发生率。
    (三)深化妇幼卫生内涵建设,提高保健服务水平
    1.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绩效考核,完善妇幼卫生工作投入运行机制,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公共卫生联络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2.强化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继续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的创建工作,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积极争创市级规范化门诊。进一步规范妇幼保健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切实降低剖宫产率,提高自然分娩率。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加强对重危孕产妇的监测,完善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网络,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的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3.规范妇幼保健的准入和管理。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提高行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托入园依法享有的平等权利,并强化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提高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制度,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母婴保健证件的管理水平。
    4.深化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加强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分中心的产、儿科建设,规范开展产科质量和孕产妇应急抢救能力的检查,提高产、儿科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畅通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的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继续推广贫困孕产妇救助工作,探索建立贫困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和危重抢救救助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妇幼保健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5.促进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加强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监督和管理,落实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人群出生缺陷监测等工作要求,对监测点工作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提高工作质量,保证监测数据稳定、准确、真实、可靠,不断完善监测系统的监测能力和对监测事件的反应能力。规范妇幼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认真做好新版妇幼卫生年报表的培训,规范各项妇幼工作资料收集、统计、上报工作,加强妇幼卫生统计信息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积极探索科学、合理、实用的妇幼保健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妇幼卫生信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