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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350242958L/2014-525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卫生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磐卫办〔2014〕1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4-10-1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做好医疗卫生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28 16:50    来源: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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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县卫生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秩序,有效防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保障特种设备使用运行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549号令)和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磐政办〔2014〕60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现就推进卫生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快推进卫生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切实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为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2.目标任务。通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体系,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秩序,保障我县卫生系统特种设备使用运行安全。
       二、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
       1.各医疗卫生单位职责。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逐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落实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落实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有使用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相应有效作业证;特种设备依法检验合格证;有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演练,有演练记录)的要求,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2.协同监管职责。卫生局协同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压力容器(氧气瓶、灭菌器)、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监管,加大人员操作教育培训力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配合县质监部门对本单位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按要求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持证培训。
       三、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九项制度。一是岗位责任制度。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职责;二是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三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四是特种设备验收检验及定期检验报验制度;五是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六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七是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八是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九是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四、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设备购买、安装、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特种设备系统性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将特种设备管理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大型新购买、新安装或重新启用的特种设备必须到县质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对在用特种设备,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抓好在用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认真接受监察部门和行政部门的依法监管。
       五、健全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机制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各类特种设备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防范、处置特种设备事故的水平和能力。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事故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各单位根据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救援演练。
       六、落实特种设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好坏,将与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满意单位创建等活动紧密挂钩。经查实,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行为,将在系统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且受媒体连续报道的,还将追究主要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