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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350242958L/2014-525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卫生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磐卫办〔2014〕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4-05-09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印发磐安县2014年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和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28 16:50    来源: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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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4年全县疾控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和《2014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5月9日
                


2014年全县疾病控制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14年,我县疾病控制与卫生应急工作以加强疾控与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以提高疾病防控与卫生应急能力为主线,以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面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认真落实各类疾病防治规划和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的中心工作,全面推动疾病控制、卫生应急等各项工作的均衡发展。
      一、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体系,不断提升疾病防控能力
      1.根据《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科学管理,推动疾控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方面有新的突破。不断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2.加强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将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和岗位继续教育三者有机结合,注重现场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公共卫生管理等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演练,系统提升卫生应急队伍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市卫生局举办的全市卫生应急大比武及培训活动。加强卫生应急装备投入,提升应急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二、切实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1.结核病防治。深入推行结核病“医防合作,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加强结核病定点诊治医疗机构管理,加强耐多药病人筛查工作;探索建立流动人口与学校结核病防治新模式,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结核病暴发疫情。宣传落实惠民政策,加强健康教育,实行全程督导管理,力争病人系统管理率和治疗率为100%。
      2.艾滋病防治。继续实施艾滋病“五扩大、六加强”综合防制措施,继续做好艾滋病暗娼哨点监测项目,组织开展对服务行业业主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扩大自愿咨询检测、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一般人群监测与艾滋病患者治疗覆盖面,继续做好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的实施,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和诊治工作;积极探索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的常态工作机制,主动开展高危人群干预与监测;推进男男性行为干预工作。
      3.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认真做好人感染H7N9高致病性禽流感、霍乱、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监测和预警,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建设和管理,做好疫情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和处理,提高疾病预测预警能力,组织学习贯彻省、市下发的各类应急预案和防控方案,做好相应准备,确保防控措施的及时落实。
      4.其它传染病防控。加强流感、流脑、麻疹等重点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及时处置暴发疫情;加强其他感染性腹泻、甲肝等重点肠道传染病防控,进一步落实肠道病门诊制度,强化饮食饮水卫生管理,防止肠道传染病暴发。认真落实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疟疾综合防治措施,密切关注输入性疟疾的发现、诊断与处置,扎实做好休止期治疗、疟疾病例报告、规范服药以及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等工作。
      三、继续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巩固和发展免疫规划成果
      1.以一类疫苗免费接种为重点,加强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预防接种工作,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各项措施,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5%以上,建卡率达95%以上;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2.巩固和加强全县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建立接种工作内部巡视制度,确保免疫预防接种率保持在较高水平。积极开展脊灰、麻疹、乙肝、流脑、乙脑监测工作。
      3.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规范接种行为,强化安全注射意识,切实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和快速处置能力。与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做好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并及时进行补证补种工作
      四、加强地方病、慢性病、病媒生物及精神卫生防治工作
      1.继续做好碘盐监测和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及时完成5个乡镇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工作,确保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加大对居民和在校学生的预防碘缺乏病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协助省疾控中心完成地方性氟中毒监测工作。
      2.建立和完善慢病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加强慢病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做好四类主要慢性病、死亡和出生直报与报病工作。认真实施《浙江省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规范(试行)》,规范开展高血压防治工作,做好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启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3.结合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巩固,在重点季节开展病媒监测、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规范处置。有计划地开展辖区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并做好数据汇总、分析、总结及上报工作。
      4.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居家精神病患者管理的技术指导,逐步提高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质量和规范管理水平。加大排查工作力度,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开展患者个案管理,落实重性精神病人的治疗、随访管理措施,加强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管理。 
      五、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防病意识
      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预防接种宣传日、世界艾滋病防治日等卫生宣传日有利时机,做好相关疾病健康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继续办好《健康大讲坛》、《健康天地》、《磐安卫生》等栏目和报纸,完善村级健康教育宣传栏,利用网络、媒体,黑板报、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学校、社区,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卫生政策和法规,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公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六、着力提升卫生应急能力
      以创建卫生强县为契机,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示范县创建工作,今年完成一个卫生应急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提高基层卫生应急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卫生应急能力自评自查工作。
      1.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及时、全面收集和掌握国家、省、市、县的相关预案及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各种技术方案,完善各种法定传染病的应急处置工作程序,积极开展各项卫生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
      2.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全面规范应急专业队伍的管理工作,加强以突发急性传染病、突发中毒事件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为主的各类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确保应急队伍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反应迅速、保障有力、处置有效。根据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和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制订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储备计划,建立县级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落实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3.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努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能力和管理水平。
      4.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和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密切与公安、民政、水务、气象、农业、交通、安监等部门的联系,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做好重大活动卫生保障、风险沟通、健康教育工作。
      七、依法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县疾控中心配备必要的实验室检测设备,努力完成监测工作任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按要求开展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工作,按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哨点医院要求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县疾控中心按规范开展食源性疾病调查工作。充分发挥监测数据的预警功能,加强风险监测结果的通报和报告,依法及时做好食源性疾病的相关预警。
      八、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磐政办〔2013〕30号)要求,全面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完成全县11个集中供水点和265个村级供水点的水质监测任务,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2014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2014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妇幼健康年”系列活动为载体,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妇幼保健服务均等化,规范妇幼卫生管理,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降低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健康。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质量指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10万以下,力争孕产妇零死亡,杜绝可以避免的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7‰以下,其中因新生儿窒息死亡比例明显下降。
      (二)保健服务指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8%以上。住院分娩率100%以上,危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高危妊娠筛查管理率100%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7%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率97%以上。孕妇产前筛查率90%以上。高风险孕妇召回、追访率98%以上,低风险孕妇随访率95%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9%以上,听力筛查率98%以上,未通过复筛率达95%。孕产妇艾滋病与梅毒抗体检测率、咨询率均97%以上。孕前优生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85%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95%以上。剖宫产率≤43%。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目标达省卫健委要求。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配合行政体制改革,建好妇幼卫生管理与技术服务体系。根据我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安排,按照国家《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效率提升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年内县妇幼保健院要积极争取创建省级规范化门诊,仁川镇卫生院创建市级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示范性门诊。
      (二)深化管理,切实保障母婴安全,降低两个死亡率
      1.认真落实省、市、县《高危妊娠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磐安县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实施分级管理,分级保健和分娩,落实高危管理首诊负责制、重度高危妊娠报告制度,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工作。做到高危孕产妇管理的关口前移,减少危重妊娠的发生,降低妊娠风险,落实危重孕产妇快速报告和救治工作,保障“单独二孩”政策的平稳实施。
      2.加强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深化母婴健康工程,完善临床与保健的高危孕产妇联管机制,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紧急救治、转运和管理能力,最大限度控制孕产妇和婴儿死亡。
      3.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和爱婴医院建设。利用“单独二孩”政策的有利时机,加强孕产妇的健康教育,多渠道宣传自然分娩政策,推广自然分娩适宜技术,加强对剖宫产适应症的监管,多举措降低剖宫产率。以“母乳喂养宣传周”为载体,创新母乳喂养宣传方式,推广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措施,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禁止进行各类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推销活动。
      4.开展妇幼保健基本技能竞赛,加强助产技术、产科急救等相关技术培训,充分发挥新生儿窒息复苏市级师资力量,继续加强复苏技术培训,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做好高危儿筛查,实行专案管理,继续开展儿童意外伤害健康教育,减少儿童意外伤害事件发生,进一步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针对性开展新生儿破伤风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住院分娩政策,严格把握临床诊断标准,规范开展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有效完成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
      6.继续推广高危贫困孕产妇救助工作,探索建立贫困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和危重抢救救助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妇幼保健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三)强化责任,推进落实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政策惠民服务项目
      1.认真组织实施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对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筛查工作。深化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加强妇女常见病筛查监督指导和质量控制,探索建立筛查的长效机制,落实项目组织管理,信息报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妇女防病治病意识,户籍适龄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2.切实提高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质量。抓住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对叶酸发放、采购、随访和考核。充分利用婚检和发放二胎生育证时机,加强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提高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完成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10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85%的目标。
      3.全面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健全分级管理、任务包干、动态监管、专家指导和信息通报等日常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度,完善补助人员公示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使用。充分调动社区责任医生和妇幼保健人员的积极性,掌握辖区内孕产妇家庭情况,确定孕产妇补助对象及人数,动员孕产妇到定点医院分娩;充分发挥产科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努力提高住院分娩补助实时结报率,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4.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加强对卫生行政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强化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加大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干预力度,严格阻断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等性传染性疾病经母婴传播。
      (四)加强完善,做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全面落实优生“两免”政策,提高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做好婚前、孕前指导、卫生咨询等工作,确保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质量。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避免准备怀孕和孕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
      2.积极组织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开展孕前咨询孕早期医疗保健服务,对孕妇开展围产期保健和产前筛查、诊断及干预,每名怀孕28周左右的妇女在自愿情况下至少接受一次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对高危孕妇要开展产前诊断,产前诊断率达到60%以上。
      3.进一步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诊断、治疗、跟踪、随访,逐步开展视力、智障、孤独症儿童筛查工作。建立残疾儿童随访及早干预制度,确保阳性病例干预措施有效、到位、减少残疾发生,做好“既病防残”工作。
      (五)探索创新,做好妇女儿童重点疾病防治,提高健康服务水平
      1.加强妇女儿童健康素养工作。加强对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健康教育能力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并通过孕妇学校和育儿学校,广泛开展妇幼健康教育。县妇幼保健院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母婴健康俱乐部”各项活动,规范和指导基层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根据《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规范做好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工作。
      2.实施儿童营养干预项目,加强宣传,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等儿童营养性疾病。实施儿童疾病综合管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家庭对儿童疾病早发现、早转诊、早干预,做到对所有严重疾病能够得到及时合理的治疗,进一步降低死亡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3.继续推广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防止新生儿窒息各种并发症发生,进一步减少新生儿窒息所致的伤残和死亡,降低儿童死亡率,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确保新生儿安全。
      4.加强托幼机构管理,提高医疗卫生知识,防止极端事件发生;加强青春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减少流产与引产数量,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加强更老年期保健、妇女营养、妇女心里等专科管理,推动妇幼保健业务发展。
      (六)强化培训,深化服务内涵,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1.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加强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妇保院要以深化母婴健康工程为重点,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对基层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工作,提升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整体服务质量。
      2.健全妇女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开展综合医院产科和儿科规范化建设。作为技术支撑,要发挥技术优势,加大对基层卫生机构的技术支持,做好危急重症的救治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进行孕产妇保健门诊、儿童保健门诊的规范化建设,提供温馨安全的服务环境。
      (七)加强协调,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1.加强妇幼卫生监测及妇幼保健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加强孕产妇、围产儿、出生缺陷和5岁以下儿童监测等各项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规范漏报调查,做到监测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加强信息管理,建立健全防范制度,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杜绝孕产妇及新生儿的信息失密。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培训,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不断提高监测系统的监测能力和对监测事件的反应能力。
      2.切实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与督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出生医学证明》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强化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知情告知制度,不随意增加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证件。切实保管好出生医学证明,做到证章分离,提高母婴保健证件的管理水平。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
      3.强化依法母婴保健行政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妇幼保健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提高行政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开展对医疗机构超范围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履行出生性别比治理职责,加强与计生等部门信息交流,强化对B超等医疗检查设备的管理和人员教育,杜绝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三是加强凭证引产管理力度,杜绝非法引产或流产的发生,协助处理“两非”违法违纪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