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350242958L/2014-5249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磐卫办〔2014〕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14-03-25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方便群众进行艾滋病检测,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控工作,经专家组检查验收,局同意将县妇保院、县中医院、县二院、新渥镇中心卫生院、大盘镇中心卫生院、尚湖镇中心卫生院、尖山镇中心卫生院和方前镇中心卫生院等8家单位增设为艾滋病筛查检测点。
上述8家单位要根据《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技术手册》、《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技术培训,做好配套设置,规范检测程序,严格质量控制,确保检查结果准确;落实院感防范措施,保证实验室生物安全。
县疾病控制预防中心要根据有关规范要求,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检测单位进行日常督查和业务指导,确保我县艾滋病筛查检测工作规范安全,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