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县政府部门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30727350242958L/2014-5249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卫生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4-02-1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开展2014年度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28 16:49    来源: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分享:


各幼儿园、托儿所,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县托幼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全县幼儿园、托儿所全体幼儿教师、保育员及后勤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人员)。
      二、体检地点:县妇幼保院
      三、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常规检查:内科、妇科,辅助检查:血常规、肝功能、RPR(梅毒初筛)、白带常规(已婚者)、心电图,收费标准85元/人。
      四、体检时间:乡镇安排3月1日,城区安排3月2日。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检者请携带原有健康证、身份证及一寸免冠近照二张。
      (二)各乡(镇)卫生院指派有关人员(儿保医师)协助做好体检督促工作。
      (三)体检合格者发给《健康证》。对不按时参加体检、未取得《健康证》上岗者将予以通报,并根据有关规定处罚。  
 

磐安县卫生局          磐安县教育局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