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350242958L/2014-5249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14-02-12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各幼儿园、托儿所,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县托幼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全县幼儿园、托儿所全体幼儿教师、保育员及后勤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人员)。
二、体检地点:县妇幼保院
三、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常规检查:内科、妇科,辅助检查:血常规、肝功能、RPR(梅毒初筛)、白带常规(已婚者)、心电图,收费标准85元/人。
四、体检时间:乡镇安排3月1日,城区安排3月2日。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检者请携带原有健康证、身份证及一寸免冠近照二张。
(二)各乡(镇)卫生院指派有关人员(儿保医师)协助做好体检督促工作。
(三)体检合格者发给《健康证》。对不按时参加体检、未取得《健康证》上岗者将予以通报,并根据有关规定处罚。
磐安县卫生局 磐安县教育局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