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350242958L/2013-4869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磐卫〔2013〕6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13-12-16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各医疗卫生单位:
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院长(主任、所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县医疗单位院长、监督所所长、疾控中心主任。
二、评选条件
(一)执行力强。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卫生局的工作部署,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成绩名列前茅。
(二)管理好。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近两年来单位无责任事故和一票否决事件。队伍团结向上,工作有序,风清气正,社会形象良好,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三)作风正。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处事公道,作风民主,清正廉洁,职工信任度90%以上。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述职。所有评选对象于12月25日前写好书面年度工作述职报告上交局办公室。同时,向局班子和本单位职工或职工代表口头述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年度考核。县卫生局对各单位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三)民意测评。县卫生局对各单位进行群众(病人)满意度和职工信任度测评。
(四)局班子评定。根据个人述职工作考核及民主测评,对照评选条件,由局班子讨论研究决定。
四、奖励
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