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350242958L/2013-4868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磐卫〔2013〕5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13-11-01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确保卫生行政审批科(窗口)的有效运作,理顺行政审批科(窗口)行政审批规程,提高审批办事效率,营造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关于县365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扩容提升的实施意见》(县委〔2007〕50号)、《“改进作风提效能、狠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系列活动任务分解表》(县委办〔2013〕16号)和《关于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职能归并及规范授权工作的通知》(磐365〔2012〕26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卫生行政审批科(窗口)工作人员的行政审批权限明确如下:
一、审批权限
下列事项授权行政审批科(窗口)直接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2.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3.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4.设置医疗机构审批。
5.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
6.放射诊疗许可。
7.医师(护士)执业注册。
8.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9.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10.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控)评价报告审核。
1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1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行“一审一核”审批制度,审查员审查后,由行政审批科(窗口)核准员直接审批办理。
二、本局所有管理服务事项全部授权行政审批科(窗口)直接办理,并实行“一审一核”审批制度。
三、行政审批科(窗口)的所有审批事项(管理服务事项)办理,遵守县365行政服务中心办事运作制度。
四、指定陈文君同志为行政审批科(窗口)行政审批审查员,吴强同志为行政审批科(窗口)行政审批核准员(吴强同志为县365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授权时间为两年。窗口负责人全面负责窗口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原县卫生局有关365行政服务中心的授权文件同时废止。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