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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MB1144399L/2014-2346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14-11-27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14-11-27 00:00    来源: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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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牵头推进交通强县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负责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综合交通产业培育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三)负责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建设,协调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建设,负责县道以上公路建设。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公路、水路的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管理工作。指导轨道交通运营。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

(五)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县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依法承担船舶(含渔船)、船用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协助国省道网络、负责县道网络、指导乡村道网络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现代物流发展管理。制定全县物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协调各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物流行业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物流行业技术进步和标准化、信息化推广,推动转型升级;负责物流行业的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

(七)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交通科技项目,推进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推进智慧交通建设。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

(九)负责渡口行业管理。负责渡口规划、项目投资管理,认真执行相关政策和标准。

(十)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业成本。进一步增强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水陆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