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5003X/2023-6190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14-11-26 |
负责编制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市政、环卫、园林绿化、供水、燃气及集中供热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市政公用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园林等)的建设管理和预算编制、工程量审核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区公交车站(点)、线路的设置、开辟和管理;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管理;负责园林绿化、环卫设施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工作;参与市政公用事业监察的指导和监督;参与或组织对市政公用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城市综合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