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指导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教学计划,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指导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调查研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制定符合全县实际的教育管理的有关政策、办法和措施;负责管理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年度招生计划,协助计财科做好事业发展规划及布局调整(优化)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负责义务教育毕业生验证;负责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指导中小学德育、创新教育、体育教育、艺术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人口教育、国防教育、卫生工作、团队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中小学特色学校、文明校园、书香校园创建工作;负责普通话推广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应用;协调招生办、教研室、教科所、教育技术装备站、学前教育管理中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