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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德堂

发布时间: 2014-11-11 08:14 来源: 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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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浙江省磐安县双峰乡大皿四村东部,建于清代道光十五年(1835), 为贡生羊元勋所建。坐东朝西,占地1153.7平方米,由照壁、第一天井、前厅、第二天井、南北厢房及后堂组成。

  前厅前置照壁,上部用青砖雕刻花牙子封檐,照壁与两侧厢房山墙连成整体,山墙处各开大门,门上砌门罩,两端各饰一鸱鱼,中间饰一宝瓶,下方饰有牙子,南门罩下书“居有竹”,北门罩下书“室培兰”。前厅面阔三开间,前后设重檐,抬梁式与穿斗式相结合,前檐柱饰牛腿与雀替,前后檐北边洞门券顶用砖雕“谦益”、“师俭”,南边洞门券顶分别用砖雕“有孚”、“治勤”。后堂面阔三开间,穿斗式七檩七柱,前檐设重檐,前檐柱上置斗栱,柱头无卷杀,牛腿雕狮子,山墙北边洞门券顶用砖雕“植矩”,南边洞门券顶用砖雕“悬规”。南北厢房面阔各九间加二弄,穿斗式七檩五柱用前廊。柱础花篮形、方形或鼓形。天井四面有水沟,用青石铺砌,地漏为石制铜钱状。

  整体建筑基本完整,为典型的山区民居建筑。木雕、砖雕精美,门罩、砖雕上有较多的文字题刻,为研究当地的民俗风情文化有重要的价值。

  2011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东:以东边墙为基准,向东延伸10米,沿东保护范围边线向南与南保护范围边线东南角相交。南:以南边墙为基准,向南延伸5米,沿南保护范围变现难向西与西保护范围边线西南角相交。西:以围墙为基准,向西延伸12米,沿西保护范围边线向北与北保护范围边线西北角相交。北:以北边墙为基准,向北延伸6米,沿北保护范围边线向东与东保护范围边线东北角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