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109857/2007-5475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07-12-10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金磐开发区,大盘山管理局,新城区,磐安工业园区:
为全面掌握我县森林资源状况,推进绿色磐安建设,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县域范围内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现就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对象及任务
(一)调查目的。通过调查,为指导科学经营森林,调整林业发展方针政策,制定全县的林业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
(二)调查对象。在全县境内生长的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辅助生产用地以及农田林网、四旁树等。
(三)调查任务。查清全县范围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及分布,综合分析和评价森林资源与经营管理现状,提出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完成全县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建立和更新森林资源档案。
二、时间安排
按二类调查工作计划要求,外业调查必须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内业工作要在2008年8月底前完成,10月底完成所有成果资料,11月迎接省林业厅专家组的成果审核验收。
三、组织协调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技术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原则,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调查任务顺利完成。县里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林0业、财政、城建(园林)、水务、交通、司法、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调查工作。各镇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选派熟悉业务、责任心强并经技术培训的林业技术人员担任调查人员,认真执行《浙江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普查操作细则(试行)》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质量检查监督,确保调查数据的正确、可靠。同时,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加强团结协作,确保安全生产。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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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镇乡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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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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