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县政府部门 > 县审计局 > 阳光审计

磐安县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 2014-10-31 10:30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磐安县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电〔2012〕2号),金华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2年2月20日至4月6日,对磐安县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等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审计,重点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的时间范围主要是2011年。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社会保障基本情况
  (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磐安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 的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不断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1. 覆盖城镇从业人员和非从业居民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日趋完善。
  在建立健全覆盖城镇从业人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五项基本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磐安县于2008年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0年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城乡非从业居民纳入社会保险范围。
  2. 以“新农合”和“城居保”为主体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快速推进。
  2003年,磐安县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2010年开始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2004年以来,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将失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
  3. 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
  1997年磐安县建立了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城镇和农村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进行救助;为减轻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2004年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以来,农村五保供养和自然灾害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
  4. 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初步建立。
  根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磐政(2008)91号文件规定,先后出台了关于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康复工程、重度托安养工程、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及残疾人学生就学补助、生活补助等一系列残疾人救助、福利制度,基本完善了整个制度体系。
  (二)保障人数和保障标准。
  1. 保障人数不断增加。
  --社会保险。截至2011年底,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22万人(其中中断5.29万人),有3.43万人领取养老金,分别比2005年底增长了14.44倍和32.32倍;基本医疗(包括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保险参保人数26.69万人(其中中断5.35万人),比2005年增长52.17%,2011年有76.63万人(次)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比2005年增长了4.06倍。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05万人、4.10万人和2.32万人,分别比2005年增长76.67%、3.94倍和3.46倍。图例如下:
  社会保险参保人数        单位:人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截至2011年底,全县共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43人,比2005年底减少34.5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477人,比2005年底增长40.15%;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86人,比2005年底增长24%;2011年全县政府资助5453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直接救助城乡居民832人(次)。截至2011年底,全县建立社会福利机构5个,收养性福利机构配备床位327个,收养71人。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变化情况


  2. 保障标准不断提高。
  --社会保险。2011年,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平均待遇每人每月1433元,比2005年增加628元,增长78.01%。2011年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平均待遇支出每人每月76.97元。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平均实际报销比例分别为73.74%和44.46%,分别比2005年增长12.83%和18.74%; 2011年,失业保险金平均每人每月为642.65元,较2005年增长82.57%。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变化情况表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2011年,磐安县城镇低保平均标准380元/人、月,比2005年增长80.95%,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269.39元,较2005年增长57.96%;农村低保平均标准228元/人、月,比2005年增长128%,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176.57元,较2005年增长2.05倍。2011年,全县城乡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水平3975.12元,比2005年增长63.48%。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变化情况


  (三)资金收支和结余情况。
  1. 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
  2011年,全县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合计3.7亿元,比2005年增加3.05亿元,增长4.7倍,其中单位缴纳占45.41%,个人缴纳占31.62%,各级财政补贴占19.19%。基金支出合计1.67亿元,比2005年增加1.29亿元,增长3.4倍。截至2011年底,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不含机关事业)累计结余6.15亿元,比2005年增长4.54倍,年均增长33%。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变化情况


  从结余资金形态看,活期存款0.98亿元,定期存款5.38亿元,债券投资0.03亿元,分别占15.34%、84.19%、0.47%。
  社会保险基金分布情况


  从结余的险种分布看,基本养老保险4.69亿元、基本医疗保险1.35亿元、失业保险0.18亿元、工伤保险0.08亿元、生育保险0.09亿元,分别占73.4%、21.13%、2.8%、1.3%和1.37%。
  2.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财政投入稳定增长。
  2011年,上级和本级财政投入各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1997.73万元,比2005年增加1086.88万元,增长119.33%。
  (四)社会保障管理情况。
  1. 加强制度建设,运行机制不断健全。
  磐安县1988年建立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0年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995年工伤保险费用、女工生育统筹基金纳入县社会保险办公室统筹和管理;2000年制定了《磐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03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8年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04年建立失业保险制度。截至2011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调剂金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调剂金制度。
  2. 强化资金监管,监督体系不断完善。
  成立了包括参保职工和单位代表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保基金进行社会监督。社保资金实行预算管理,由人劳社保部门负责编制预算。财政按规定对社保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截至2011年底,全县共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4个、收入户3个、支出户4个。
  3. 推进规范化建设,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2007年实行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一票征缴,对社保资金实现信息化管理。截至2011年底全县为2.39万名参保人员以个人身份证号为标志建立了终身社会保障号;2012年将实行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保待遇。
  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审计结果表明,2005年以来,磐安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头等大事,不断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成效。
  一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更多的人享有社保权利。1997年以来,磐安县先后建立了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保、城乡居保等多项社会保障制度,将城镇和农村低收入群体、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居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截至2011年底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越来越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权利,共享发展的成果。
  二是通过加大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力度,促进收入分配关系调整。2011年,财政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820万元惠及8.98万农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投入4233.08万元补助17.9万农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11年,全县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1433.02元,比2005年增长78%,高于同期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58%的增长率。2011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投入1271.34万元,向5820人城乡低收入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待遇。2007年以来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年均增长14.19%和14.02%,均高于城镇居民和农民可支配收入年均8.58%和11.04%的增长率。
  (二)维护社会和谐方面的成效。
  2005年至2011年,全县累计向城乡困难群众发放最低生活保障43.07万人(次),医疗救助惠及3.77万人(次)。2011年,全县集中供养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71人,社会福利企业吸纳残疾职工107人就业,救助44位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截至2011年底,全县已解决173人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问题。2005年至2011年累计向5722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低收入和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条件因此得到改善,社会更加和谐。
  (三)改善民生方面的成效。
  2005年至2011年,养老保险待遇明显提高,从2005年起,连续7年调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年均增长10.09%;城乡居保平均待遇支出每人每月由2010年的63.11元提高到2011年的76.97元,年均增长21.96%。截至2011年底,全县有19个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率销售,新农合药品费降低,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减轻;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平均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3.74%、和44.46%,比2005年分别增长了21.06%、和72.86%;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使低收入人群能够享受较好的保障。
  (四)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方面的成效。
  2005年以来,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投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分别为1168万元、274.49万元,合计1442.49万元。7年来累计救助灾民共计11.25万人次,其中紧急转移安置人口2.7万人次,开展冬春救助1.8万人次;恢复重建民房2680间。这些资金的及时投入,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切实保障了灾民的生活。
  (五)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方面的成效。
  一是促进城镇化进程。2011年底,全县共有2.07万进城务工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基本医疗保险,0.4万进城务工农民参加失业保险,1.19万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为农民向城镇居民的转变提供了支持。
  二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社会保险基金经过多年积累,基金规模日渐雄厚,截至2011年底,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39亿元,资金存储在地方金融机构,增强了信贷投放能力,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是跨区转移接续工作推进,促进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发育。2005年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截至2011年底,全县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区接续12921人次,促进市场经济下劳动力市场的发育。
  但审计发现,磐安县在社会保障政策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业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 部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经统计,至2011年底,全县共有239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虽办理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但未申报缴纳五项社会保险;选择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574家35406人;企业基本养老应缴人数与实际参保人数不一致单位1011家,17774人;审计延伸调查8家企业发现,企业应参保人数23787人,五险均参保人数仅114人,五险均未参保人数2739人,其中2家劳务派遣公司,23344人均未参加失业保险,私营企业极少参加生育保险。主要原因:一是磐安县企业规模不大,个体私营较多,企业为了自身利益,选择性参保社会保险;另外,企业和职工参保意识不强,职工流动性较大,职工不愿参保而企业未如实申报工资总额,未参保或未完全参保。
  2. 部分人员重复参加各项社会保障。
  一是经系统比对有1543人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造成财政多补助37.03万元;二是有3303人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造成财政多补助15.8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企业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分属人劳和卫生部门管理,城乡医保是一年一征,企业职工医保按月参保,中断后也可补缴,部分重复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处于“中断”状态但未“终止”,也有部分中途退出和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是企业职工养老和城乡居民养老分属二个系统,由于系统不对接,导致重复参保,重复参保人员中大多数是先参加城乡居保后转为职工养老保险,另外有部分农民工原先在单位打工时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返乡后原先工作单位停止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这部分人员又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审计后,县社保中心已对3303人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在业务系统中单方面进行中断暂停,等领取待遇时统一合并转保处理。
  3. 部分城乡困难群体未纳入相应社会救助。
  2011年245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低保人员未享受个人缴费财政补助,332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低保人员没有享受个人缴费财政补助。主要原因是民政部门未建立低保救助系统,民政、社保、卫生部门信息不共享导致部分城乡困难群体未纳入相应社会救助。
  4. 部分老农保参保人员未及时办理转保手续,造成老农保基金未全部转入新农保基金。
  截至2011年底,磐安县尚有911.57万元老农保基金未转入新农保,涉及37829 人,未能完成新老农保衔接工作。主要原因:《磐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磐政办〔2010〕106号)第三十七条对老农保制度衔接进行了规定,但老农保参保人员意见很大,强烈要求享受参保时宣传的待遇,社保部门不能强制要求办理,只能采取志愿办理,平稳过渡,逐步消化的方式处理。因此,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没有全部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
  5. 部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违规享受待遇。
  审计人员利用车管、房管、公积金、企业养老金发放信息、地税部门纳税信息与民政部门2011年低保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发现146户191人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违规享受待遇的原因:一是基层对低保申请、审核、审批不够规范,在延伸2个乡镇调查发现,审批程序没有民主评议,公示也流于形式,因为低保资金近几年乡镇财政不需配套,审核把关不严;二是实行动态管理不到位,条件转好,收入改观人员未及时清退;三是未建立低保救助系统,未与车管、房管、人劳等部门核对信息,导致收入核定难把握。对此民政部门十分重视,一一进行了核查,经查实,146户191人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家庭享受低保待遇,并已对其进行取消低保资格处理。
  (二)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 部分参保单位或个人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截至2011年底,社保部门统计五项保险基金累计欠费260.14万元,其中:养老保险欠费298家、金额187.98万元;职工医疗保险欠费134家、金额12.32万元;工伤保险欠费361家、金额30.76万元;生育保险欠费71家、金额2.79万元;失业保险欠费297家、金额26.29万元。
  2.部分社保资金结余过大。
  一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较大。2011年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8304.71万元,达56个月支付水平。
  二是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结余较大。2011年底,累计结余74.33万元,占当年筹集基金228.60万元的32.5%。
  (三)社会保障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信息系统分割,制约管理效率。
  一是信息系统分割,业务数据分散管理。
  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七项保险,涉及信息管理系统4个,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六项保险的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城乡居保信息管理、就业2008等3个系统,卫生部门管理朗通公司开发的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4个信息管理系统涉及操作系统类型2种,数据库类型1种, 3个系统开发商。
  二是信息系统未建立、不共享,导致重复参保等问题。
  民政部门未建立信息系统,低保人员信息不完善,以户为单位,甚至人员姓名、身份证号都不真实完整,导致无法与人劳、卫生部门信息核对。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的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尚未建立与公安、民政、工商和地税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由于信息系统未建立、不共享,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少征、多发、重复参保及低保人员不能享受财政补助等问题。
  2.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分散。
  按险种分设经办机构,且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如养老、职工医保、工伤、生育等保险的经办机构分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磐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管理,失业保险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管理服务处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卫生部门管理。
  (四)其他问题
  1. 社保资金支出户存款未按照国家规定优惠利率计息。
  2011年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存款未按照国家规定优惠利率计息,少计利息16.41万元。
  2.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影响基金的可持续性。
  一是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运行。2011年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末个数92405个,个人账户记账余额2.6亿元,年末做实个人账户余额为零,基金累计结余4.47亿元,统筹基金弥补个人空账后余额1.87亿元。
  二是个人账户未按规定比例做实。浙江省政策要求从2007年开始按3%比例做实个人账户,经测算应做实金额0.85亿元,未做实0.85亿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磐安县人民政府对于审计提出的问题十分重视,积极整改。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审计后,县政府分管领导随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听取了审计、社保、财政、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各部门成立整改工作小组,认真对照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县政府作出专门部署后,各部门、各单位都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整改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迅速抓好贯彻落实,并把“抓落实、促发展、整到位”的整改工作原则融入到部门工作全过程,把审计整改工作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8月份县政府出台了《磐安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对职工个人账户、报销比例、报销限额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在制度上加强医疗保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强化措施,及时整改。各部门在深入分析原因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抓好整改,能立即纠正的立即纠正,需要企业职工提高认识的,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需要在政策制度层面加以完善的,立即着手调研提出建设意见。经过精心组织和有力推进,此次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面有效整改。对完善社会救 助平台等社保信息系统、扩大数据共享稽核等工作,由于涉及面较广,整改到位尚需时日。
  (四)为进一步完善经办工作,维护基金安全,今后将继续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保险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磐安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着力从政策制度层面多为老百姓谋利益。二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全面落实社会保障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把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规范社保资金运行的有效手段抓紧、抓实。加强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三是进一步完善和理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配合,数据核对,确保征缴、欠缴信息数据一致;整合社保经办机构,统一使用应用软件,进行数据大集中,加快数据联网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