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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392082489/2021-5177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0 生成日期: 2014-10-30

(专项规划)磐安县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发布时间: 2014-10-30 16:40    来源: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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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十五"时期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质量
  磐安县地表水由钱塘江水系的文溪、西溪、曹娥江水系的夹溪、五丈岩水库,椒江水系的永安江、始丰溪以及瓯江水系的好溪等河段组成。合计河道总长度212公里,2005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马蹄坑水库、五丈岩水库等饮用水源常年保持在Ⅰ、Ⅱ类,饮用水达标率100%,全县境内地表水水质除县城至台口(东磐交界处)段面水质较差外,其余河段均属Ⅰ、Ⅱ类水质。台口断面符合Ⅲ类水质的月份占60%以上,影响水体质量的主要污染源是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主要污染因子是氨氮和总磷。其它污染因子有COD、BOD5等,在1997年开始的金华江流域交界断面考核实施以来,磐安县台口断面和双溪梓誉断面的总体水质考核连年全市第一。
  2、环境空气质量
  磐安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全年均在Ⅰ-Ⅱ级之间,其中2005年Ⅰ级空气质量有40周,占全年的77%。Ⅱ级空气质量12周,占全年的23%,属清洁水平,降水PH年均值为5.64,酸雨率25.0%,属轻酸雨区。
  3、噪声
  2005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县城的噪声平均值为56.8分贝,符合2类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60分贝)要求,主要噪声源依次为交通噪声、生活噪声和工业噪声。
  4、污染物排放量
  2005年磐安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年排放量258吨,其中工业排放131吨,生活排放127吨;烟尘排放量315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158吨,生活废气排放157吨。县域共排放废水202万吨,其中工业排入86万吨,生活废水排放116万吨。其中主要污染物COD排放431吨,生活废水排放350吨,工业排放81吨;氨氮排放量合计58吨,其中工业排放4吨,生活污水排放54吨。固体废弃物产生量0.49万吨,综合利用量0.48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0.01万吨。
  二、"十一五"面临的环境压力
  未来一段时期,我县要维持生态环境稳定,避免重大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发生,同时还要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环境压力。
  1、污染物排放量可能有大幅度的增加。随着诸永高速的建成通车,制约我县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将得到有效改善,我县正处于工业化阶段的加速期,高耗能的产业将占一定的比重。
  2、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大。我县正处于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高峰,水土流失面积将增加,生态环境面临挑战。
  3、过去未引起重视的环境问题逐步显现。一是生物技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二是大量的新化学物质可能成为自然系统中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三是大量的产品类废弃物和废水、废气处理产生的污泥等非传统废弃物增加。
  4、环保压力持续加大。我县处于浙江省的四江之源,是我省重点的饮用水源涵养地区,我县发展受到省、市许多制度上的约束,履约任务十分繁重。
  5、我县缺乏强有力的统一环保监管机制,环保综合协调能力不强。现有的环境法律法规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偏低。公众参与机制尚未健全,渠道不畅,能力不强。
  三、规划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战略,以防止重点区域的环境污染和遏制人为生态破坏为重点,以强化执法监督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通过体制创新和政策主导,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全面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规划基本原则
  1、坚持环境建设、经济建设、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2、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针对磐安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功能定位,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合理确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目标。
  3、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4、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为重点,既要满足当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为后代预留可持续发展空间。
  5、坚持将人居环境保护与资源生态保护相结合,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名胜古迹保护相结合,科学地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
  6、坚持环境保护规划服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注意环境保护规划与其他专业规划的相互衔接、补充和完善,充分发挥其在环境建设、环境管理方面的综合协调作用。
  7、坚持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既要立足当前实际,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又要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规划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五、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06年-2010年,以生态县建设为载体,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高磐安的综合竞争能力;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促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污染物排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全面施行环境保护定量管理,以区域空气环境、水环境容量的科学测算为依据,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力求县域内空气环境和水环境按功能区要求稳定达标;深入开展生态建设与保护,抓好重点区域流域的保护,以生态农业示范带动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有效地改善农业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争取2007年通过省级生态县建设考核验收,2010年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考核验收。
  (二)具体目标
  1、环境质量目标:大气、地表水、噪声等,按不同功能区制订不同的环境质量目标,使整体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2、污染物控制目标:主要指标有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工业废气、烟尘、垃圾、固体废物的治理率和排放量,使污染物得到控制及减少,并提高各项污染物治理率。
  3、加强生态县建设,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得到保护,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级。
  4、农村环境保护得到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应达到标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重的趋势有所减缓,建成一批生态乡镇村。
  5、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环境规划、环境标准与环境影响评价得到加强,环境科研条件与监测手段明显改善,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与执法能力有较大提高。
  (三)主要规划指标

序号名 称单 位目 标
1环境空气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
3噪声环境质量
4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0≥40
5旅游区环境达标率%100
6秸秆综合利用率%≥98
7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0
8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9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8≥80,并无危险废物排放


  六、建设任务
  根据对环境形势的判断和主要目标要求,我县"十一五"环保工作应在四个方面着力完成任务,取得明显进展。
  (一)加强环境监管力度
  建立新的政府和领导绩效考核制度,把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地方政府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中;完善环境监管机制,理顺环境管理机制;健全环保法规及标准体系,为严格执法奠定基础;推进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提高企业环境绩效,严禁企业无证排污;严格新建项目审批,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赋予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企业的停产治理权和强制处罚权;抓好循环经济示范和创建活动,逐步完善和提高考核标准。
  (二)防治企业环境污染
  把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工业污染防治的主线,实施工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开展全面推行生态工业建设。
  1、严格控制新污染。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法规,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并通过"以新带老",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
  2、巩固和提高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成果。推行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工业污染源排放的各种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全面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动态管理,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定期考核和公布制度。
  3、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企业,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防止关停企业死灰复燃或污染转嫁。
  4、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结合生态县规划实施和产业结构调整,提倡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采用高新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实行污染全过程控制,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积极开展和支持企业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
  (三)注重城镇环境建设
  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强化城镇环境的综合治理,重点解决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垃圾污染,使城镇的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
  1、合理规划,完善城乡一体化功能。遵循生态规律,依照城镇环境容量,制定和实施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合理确立中心城镇规模和发展方面。调整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解决中心城镇功能区混杂问题,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中心城镇生态环境。
  2、治理城镇水污染,中心城镇要制定改善水质的计划,重点保护饮用水源,禁止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地有影响的活动。推行节约用水、污染处理及其资源化,创建节水型城镇,建设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要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
  3、治理中心城镇大气污染。提高清洁能源比例,改善能源结构,禁止在中心城镇及郊区新建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企业。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生态要求进行深化,集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1平方米。
  4、治理城乡垃圾污染。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在优先进行垃圾、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基础上,推行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置,所有医疗废物必须全部实现安全处置。
  5、治理重点中心城镇的噪声污染。加强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城区禁鸣喇叭,禁止拖拉机进城,以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四)抓好农村环境保护
  抓住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契机,在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同时,开展农村环境科普宣传教育,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
  1、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划定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加大保护力度,确保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达标。
  2、防止农作物污染,确保农产品安全。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建立农产品安全检测和监管体系,加强农药和化肥环境安全管理,推广高效、低毒和低残留化学农药,禁止在蔬菜、水果、粮食、茶叶和中药材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防止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和超标污染带来的化学污染和面源污染,保证农产品安全,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
  3、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鼓励循环经济在生态农业中的应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面源污染的综合利用防治示范点建设。
  七、保障措施
  环境保护必须加强政府的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广泛调动公众保护环境的积极性,才能保证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一)组织保障
  1、建立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环境保护目标要纳入各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工作目标和建设任务。处理好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理顺环境管理体制,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审议重大环境政策等。
  2、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保证规划实施效果。各乡镇政府要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将环境保护列入主要的议事日程并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层层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将环境保护计划完成情况与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和各乡镇经济工作考核相结合,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3、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加快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保证环保工作统一规划、统一监督管理。增加财政对环境保护投资,加快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系统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法制保障
  1、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重大环境事故责任追究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逐步建立新建工业项目排放总量审批制度。重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执法监督,加强环境行政处罚和复议工作。
  2、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开展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增加公众环境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要把各级领导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环境宣传教育的重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同时环境宣传教育要向农村扩展,逐步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
  加大新闻媒体环境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依法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维护公民环境权益。鼓励公众 参与环保行动与环保监督,开展社区环保活动,倡导绿色文明、推行绿色消费。加强环保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环保队伍素质。活跃中小学校环保教育,推进绿色学校建设。
  (三)经济保障
  1、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努力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县政府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逐步增加投入,强化监管,发挥环保投入主体的作用,列入财政预算的环保工作经费要逐年增加,使环保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1.5~2%之间。充分利用磐安生态优势,制定和完善投融资、税收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优惠政策,吸收国内外资金投资环保项目。优先安排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项目,增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宏观调控功能,完善有利废物回收利用的优惠政策。
  逐步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收费制度,合理确定收费标准,调动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逐步开展征收城镇污水处理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和危险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要逐步达到标准合理成本并略有盈利的水平。
  2、运用激励性政策措施,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积极采用激励措施,实现环境保护的公益性与市场经济的竞争性有机结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与企业、公众的自愿性有机结合,综合运用法规强制、行政管理,市场引导、公众自愿,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的氛围。
  抓住建设生态县契机,引导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和协调发展,积极创建环境优美小城镇,改善城镇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动员公众自觉保护环境;建设环保型工厂和工业园区,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清洁生产审计,引导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走循环经济之路,节能降耗减污,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发展环境标志产品、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普及绿色消费观念,提高产品竞争力。
  3、建立和健全自然资源与环境补偿机制。按照"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对重要自然资源征收资源开发补偿费,完善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全面升级排污总量收费,所收费税集中管理,用于环境建设。
  (四)能力保障
  1、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及完善各种水环境自动监测站、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地面生态观测站等。县城争取实现空气质量日报。新增酸雨监测装备,全部酸雨监测点实现降水采样自动化。
  2、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对排放COD、氨氮以及废气的重点污染源进行排污浓度和总量实时监控,并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网,提高环保执法能力。
  3、建设"12369"环保举报和应急接警中心。
  4、建设应急监测体系。要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和防护装备,确保能够得到快速识别、及时处置区域内发生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5、提升环境信息网络化水平。继续建设和不断完善环境信息网络平台、环境管理业务应用平台和环境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建立服务于社会和大众的环境信息政府网站。
  6、提高环境基础与科技支撑能力,重视新型环境问题预防。开展各种环境基础调查,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生态治污、生态修复、废水及污泥处理工艺等重大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技术开发和应用。  
  八、重点工程与投资

类 型项 目 名 称主 要 建 设 内 容总投资(万元)项目建设起止年份
污水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新建尖山、方前等污水处理工程10002005-2007
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5002005-2007
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日处理污水1.5万吨120002006-2007
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资源化利用4502005-2007
大气污染治理城区重点燃煤废气治理或搬迁对重点燃煤企业开展治理或搬迁8502006-2009
噪声控制城区噪声治理县城90%以上区域达到居民区标准8002006-2008
垃圾固废处置县城垃圾填埋场扩建洞桥坞垃圾场扩建50002004-2007
玉山区域垃圾填埋场扩建尖山扩建垃圾填埋场20002006-2007
垃圾中转站建设新建15个垃圾中转站10002005-2007
生态保护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建设工程新建保护区站点、药用植物园、开展科研56002005-2008
生态移民工程新建下山脱贫小区3个,安置移民1.5万人120002004-2010
绿色系列(单位)创建绿色学校、社区、医院、宾馆、企业等创建8002004-2007
环保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配有应急监测车等,购置监测设备6002006-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