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峰乡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上级要求,现公布盘峰乡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内容涵盖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我乡专门成立了由乡长为组长、副乡长为副组长、相关站所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全面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优化机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公众关注的各项相关信息。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全面公开。抓好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热点工作、中心工作的公开。
(三)拓宽渠道,构建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和门户网,及时公布乡域信息。积极主动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各种会议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公布咨询服务电话、举报电话等途径开展咨询服务,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四)加强培训、扩充后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注重培训信息公开工作后备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创造了良好前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乡积极主动公开概况信息、法规计划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件等应公开的信息,各职能办公室的办事程序、服务事项的依据、要求、时限、结果,办事人员的责任及监督投诉途径以及工作动态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2年,主动公开信息49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2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等9大方面内容。
(四)公开方式
1、通过政府政务网进行公开
2、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
3、下发文件或宣传纸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群众提出其他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2012年度我乡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不存在按照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乡未发生针对有关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为使我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我乡决定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要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尤其要抓好政务信息工作部署的落实和年末考核,落实政务信息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的激励、竞争机制,促进信息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
2、逐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紧紧围绕盘峰乡党政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搞好政务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了解党政工作新思路、进展情况、经验和问题,特别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更好地为党政工作服务。同时尽可能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完善更新内容。
3、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密切协作的工作体系,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促进党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盘峰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