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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43486582D/-0000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 生成日期: 2014-10-30

盘峰乡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4-10-30 13:2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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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政〔2012〕4号
 
 

              盘峰乡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磐安县盘峰乡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等方面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盘峰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旅游强乡,构建和谐盘峰”工作主线,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成立了盘峰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由党政办负责公开工作。完善了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保证了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分领导班子、内设机构、政策公文、规划计划、报告公告、实事工程 人事管理等9项,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乡政府内设立了公开栏,作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宣传专栏,为公众提供本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1年来,本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其中:政策公文类11条;规划计划类1条;报告公告类14条;实事工程类12条;人事管理类18条;工作动态类40条。应急管理、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乡201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我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乡2011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改进;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2012年我乡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在以下方面改进和提高。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调动各线、各部门积极性,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强化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着力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三是规范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盘峰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